遥记当时,天色未明。
出府平乱的甲兵一夜未归,守着宅邸的老仆们也就守了一夜。
不管府外如何骚乱,他们能力有限,只管死守宅门院墙。
可后来,卫城里也开始响彻惨叫。
门房内,炭火烧得正旺。
橘红色的火光将几张布满沟壑的脸庞映照得忽明忽暗。
几个持刀执弓的老仆围着火盆,压低了声音闲聊,兵刃就靠在手边,泛着冷意的刀刃被火光舔舐着,透着一层暖意。
“是不是乱兵杀进来了!”
有人支棱着耳朵,竭力听着府外的动静。
初时,他们只当是平乱的卫军和乱民陷入乱战。
说是戒备,其实就是守在门房烤火聊天,顺便在院门后面加上几根粗壮的顶木加固。
至于巡哨值夜的苦差,自然有留守的后辈甲士去干。
“应该是,听动静,就在南边那条街。”
另一个年纪更大的老者,慢条斯理地用铁钳拨了拨炭火,溅起几点火星。
他的手很稳,仿佛外面的一切都与他无关,表现的倒是颇为洒脱。
府外惨叫声,嘶喊声,金铁交击声,各种动静混杂在一起,竟显得热闹非凡。
只是声音太杂,单凭耳力,却又什么也听不出来。
城中巷战,自古就是麻烦事。
哪怕人数不多,可只要想躲,那打上个几天几夜都是寻常。
“莫要慌张,咱们这些老骨头,只能紧闭宅门自守!”
“等平乱的兵马回援,就能压的下去!”
是啊,压下去。
面对那些连像样兵刃都没有的乱民,那时压根没人想过,装备刀枪甲胄的平乱卫军会败。
手到擒来的小事,又怎么会阴沟里翻船?
......
哗啦啦——
天上雨势不停,城内搏杀便不休。
雨滴不断砸落在蓑衣上、甲片上,声音清脆而嘈杂,汇成细流往下淌落。
没人分心在乎这点小事。
李煜的目光在队列中一扫,便锁定了张承志。
后者手臂微颤,一只手死死捂着胸口,眉头因剧痛而紧紧蹙起,脸色涨红未消。
这副模样,显然是状态不佳,必然难以继续在一线厮杀。
“张大人,你受了内伤,勿做拖累,即刻退回后阵。”
张承志叹了口气,无奈接令,“这......在下领命!”
尽管他心急如焚,迫不及待地想杀回到自家宅邸。
可军伍就是这样,个体的意愿,总要为集体的诉求让步。
无论是兵是帅,概莫能外。
李煜点点头也不多言,‘噌’的一声拔出背上长刀,便大步上前,沉声喝道。
“李贵,李忠,与我一齐补上。”
“喏!”
两名甲士应和,脚步一错,依旧紧跟李煜左右。
当然了,张刍和张阆两个张氏家仆,需要他们引路,自然是依旧留用前阵。
甲兵们踏着水花迅速轮转,把狼狈的张承志换到了后阵,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原本三五三的队列,顺其自然的变成了五三三的阵势。
前阵五人,中阵三人,后阵三人。
李煜亲临前阵,他所在之处,自然是兵力最厚,护卫最严的方位。
后阵虽然胜在安全,可突发变故,却也会稍显被动。
而走在前面则胜在能第一时间洞察先机,才好随机应变。
各有利弊,不一而论。
啪嗒……啪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