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站在卫城足有三丈的高墙之上,俯瞰全城。
寒风猎猎,吹动他玄色大氅的衣角。
卫城西门之外,刀车与土垒构筑的防线如同一道丑陋的伤疤。
随着李顺率领的车队隆隆远去,在此期间,又有不少街上的尸鬼,闻声重新聚拢了过来。
粗略一看,怕是有数十具,甚至近百具之多。
官街最外层的拒马、鹿角,被它们挤开了些许空隙。
但早在高石堡就吃了教训的李煜,自然布下了后手。
只见下一层同样的拒马鹿角,很快又成了尸鬼们无法逾越的天堑。
像这样的阻碍,足有三层之多,最后还有高大锋锐的刀车壁垒兜底。
李煜收回视线,神色不见一丝波澜。
起码就凭眼下这么点儿尸鬼,还不足以撼动街道上的布置。
卫城内。
妇孺们在短暂歇息过后,要么继续投身编织投索,要么就在街角就着水磨石,一下又一下地打磨着石块。
但城中男丁,却也不能片刻清闲。
在这朝不保夕的时局里,每一分人力都必须压榨到极致,才能换取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
李煜的视线在城墙上左右扫过,却并未找到他想见的那道身影。
身侧,亲卫李胜察觉到了家主的动作,向前一步。
“家主,您怎么了?”
李煜问道,“张百户,做什么去了?”
李胜稍作思索,立刻指向城内方向,恭声作答。
“张大人方才说是领了家主您的口令,要回城内办事,寻赵班头传达命令。”
李煜恍然点头。
“哦,确实有这么回事。”
不过,李煜还以为张承志会派个传令兵,带个口信过去了事。
倒是没想到,他竟是选了亲自跑这一遭。
其实,这是张承志的以退为进。
若是他一直像个跟屁虫似得跟着李煜到处走动,岂不是说明他无所事事......
这是张承志长年累月攒下的官场经验。
官场闲人,是废人的等义。
这一点,张承志看得很通透。
要学会适时地‘消失’,这种若即若离的姿态,才是最周全的相处之道。
既不疏远到引人生厌,也不亲近到惹人生疑。
是个聪明人。
......
城墙上的哨兵老卒并不多,稀疏地分布在漫长的防线上。
几十个人,要站满四面城墙,每个人与同袍之间的距离,少说也在二三十步开外。
“呼——”
李煜见左右十步之内,也没有什么外人,肩线有了一丝松弛,长长地舒了口气。
他脸上那种运筹帷幄的沉稳悄然褪去,眉心微蹙,竟流露出一丝罕见的踌躇。
“家主,您可有何心事?”
在数名亲卫担忧的注视下,依旧是李胜开口。
作为李煜的童年伴当,他总能问出旁人不便问的话,又不至于显得冒犯。
李煜转过身,右手撑在冰冷的女墙垛口,左手抬起,遥遥指向西北方向。
“衙前坊,民少物丰,势在必得。”
然后手臂转向西边,“南坊,尸鬼已经殁了九成以上。”
李煜话锋陡然一转,“当然,里头的活人,大概也是没剩下几个。”
接着是北方,“县衙横穿东西,我们也算是把它翻了个底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