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脚下过路的马队,自然又是李煜一行。
除了他们,也没别的可能了。
约莫二十骑,近三十匹马四蹄如飞,奔驰而进。
马上骑士个个神情肃杀,唯独一人例外。
胯下如火烧,腿根似刀割。
赵钟岳只觉得大腿内侧快要被磨烂了,一张白净的脸皱成了苦瓜。
他胯下的军用马鞍,哪有半点家中软枕绣鞍的舒适可言?
军中之物,向来只求实用,不重精细。
原本该是绣锦织棉覆盖其上,衬得舒适软绵。
现在,干脆只有一整个硬邦邦的底座,搭了粗布,缚着行囊。
他甚至怀疑那粗布套子底下,到底有没有哪怕一丝聊胜于无的内衬。
不过,赵钟岳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这,确实就是卫所骑卒的标准配置。
堡内最好的马具,自然是供给李煜使用。
一介幕宾,难道还要抢幕主的马具来用不成?
岂不是倒反天罡。
......
队伍终于勒马暂歇,赵钟岳立刻一瘸一拐地凑到李煜身边,忍着不适哀声问询。
“大人,学生不解,今日根本来不及入城,何必再埋头赶路?”
李煜正给自己的坐骑喂食,闻言头也不抬,只拍了拍手上的残屑。
“车队今日缓行至官驿,明日可至西岭村,后日,方至抚远县外。”
与之相比,轻骑更快,这都是明摆着的。
赵钟岳正是因此不解。
“大人,那我们何不随队而行,岂不是更为稳妥?”
“单以骑兵突行,是否有些危险?”
李煜摇了摇头。
“糊涂,赶路从来都不是此行的目的。”
李煜拍了拍马颈。
“车队只是退路。”
车队厢车十驾,兵卒马夫合计不过三十之数。
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是守着官驿退路。
而厢车的存在意义,则是在需要之时,随时随地能给骑卒们安置一处足可圈马过夜的安全营地。
除此之外,别无他用。
此行欲成事,指望不上他们。
反倒是赵钟岳,不可或缺。
想到这里,李煜的语气不可避免的缓和了些。
“若是实在受不住,你先去跟着车队也无妨。”
“今日只是前出侦探,晚上回返,明日再一道东进,也是一样。”
李煜对赵钟岳的要求很低,只要别不明不白的死了就成。
剩下的,就只是需要带他再去见一面赵琅。
赵钟岳咬了咬牙,还是丢不下面子。
“学生,还能坚持!”
这时他若回返,就是给骑队拖后腿。
因为赵钟岳确实需要有人保护,与其如此,倒不如从一开始就不必跟着。
......
走出山洞的第一时间。
“有旗!确实是官兵——!”
孙四六一眼便通过骑队旗帜认定了对方身份,随即亢奋不已。
这一次,村民们显然就积极了不少。
孙四六接着朝身后更是喊得焦急。
“真是官兵!”
“瓜哥,老舅,你们快些,我们快下山问问!”
慢一步赶来的孙文良却摆了摆手。
“四六,你们俩去吧,我怕是跟不上,耽误大事。”
全是骑兵,没有步卒。
孙文良年轻时,也是躲进县城参与过守城的。
多少也算知点兵事。
“四六,你可得抓紧,慢了恐怕就遇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