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老头子果然不会给我留下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好的宝货肯定早就被他昧起来了,塞给我这家店也是为了防止我惹是生非……呃,怕我闲得慌!
况且即便有宝货,凭我这走眼的本事,早晚也得亏干抹净。
唉,枉我三十一岁的人了,还与祖国同一天生日,却要靠祖上的余荫过活,想想都臊的慌。”
“呃,你不是三十二吗?”夜星辰愣了一下,神色古怪的看了曹皮诺一眼。
难道是我记错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夜星辰心里犯嘀咕,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我周岁三十一,有啥问题吗?”曹皮诺瞪了夜星辰一眼。
他不明白夜星辰为何这么在意他的年龄,虽然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但却说不上来,便没有细想。
“没有,没问题,”夜星辰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丝弧度,眼中满是笑意。
果然,自己没记错。
原来,男人比女人更在乎年龄。
“哦,”曹皮诺随口应了一句,突然一拍额头,有些懊恼:“不过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兄弟我真不想把这家店砸在手里,毕竟已经传了十三代。
要不是我从乡下的芦苇荡里回来后什么都不懂,也不会窝在这里,死乞白赖的啃祖宗了。”
“你不必如此……”夜星辰欲言又止。
“没事没事,来来来,喝酒喝酒,烦心事就不提了,”曹皮诺的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大不了改行,另谋他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你不必如此介怀,潘家园狼多肉少,而且大多都是走眼货,吃亏也正常,”夜星辰笑着调侃道,意有所指。
“是啊,就是因为生意稀,又总是走眼,今儿个才抢了你的眼货,打算赚一笔,毕竟真不想亏了老头子的家当。”
曹皮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又唉声叹气的往嘴里扔了一颗花生米,随意咀嚼两下,就拿起桌上的搪瓷缸仰头闷了一大口,足足有二两酒。
搪瓷缸,可做杯,可做碗,可做盘,可喝水,可吃饭,可盛菜,带盖总高十七厘米,口径十三厘米,不带盖十二厘米高,白底,蓝口,带把儿,里面装满了酒。
这一缸能装下一瓶子酒,却被曹皮诺三五口喝尽。
缸身的一面印有保家卫国的红字和**图案,另一面的落款虽然已经辨认不清,但“献给最可爱的人”这七个字却清晰可见。
靠近缸口的位置,还有一只和平鸽在蔚蓝的天空展翅飞翔,缸口和底座的搪瓷已经被磨掉,露出里面的黑色金属。
若是仔细看,还能发现把手处破了一个小洞,似乎经常被曹皮诺使用。
“呼……”
喝了口酒,呼出口气,躺倒在椅子上,曹皮诺心里头的烦闷一下子散了不少。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好像是刚刚入伍的时候?不记得了,也记不清了。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喝酒的?似乎是误伤战友之后?想不起来了,也不愿想了。
他只知道只要喝了酒,他就身体舒适,心情愉悦,忘记烦恼,也就自然而然喜欢上了酒。
或许,这就是男人喜欢喝酒的原因吧?
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他们第一次喝酒的时候是厌恶的,是排斥的,是不喜的,只是经历的事情多了,伤心的事情多了,痛苦的事情多了,他们才不得不用酒麻醉自己。
不错,正是麻醉自己。
世间哪有什么一醉解千愁?不过是男人麻醉自己的手段罢了,不过是图一时的欢愉罢了,但终归是要回归现实,面对现实,解决现实的。
突然,曹皮诺眼睛一亮,连忙凑近夜星辰,低声道:“晚上带你去个好地方,以你的眼力劲儿,肯定不会走眼,还会有大收获,嘿嘿嘿嘿……”
不知想到了什么,曹皮诺竟然抱着搪瓷缸傻笑起来。
“什么地方?”看到曹皮诺如此模样,夜星辰也来了兴趣。
“到了你就知道了,”曹皮诺神神秘秘,挤眉弄眼的说道。
那样子,要多欠揍就有多欠揍,欠揍到夜星辰想把他按在地上狠狠的磨擦,磨擦他个三天三夜,磨擦他个海枯石烂,磨擦他个山无陵天地合。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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