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史密斯夫妇见面的日子定了,苏珊陪同铃兰试穿了十多套衣服,终于选定了满意的。
是一套无袖的红白黑细格子及膝长裙,内里搭配一件白色木耳领的衬衫。上面戴上一顶同色系的格子帽,下陪一双黑色小皮鞋。这种风格充满了……嗯,封闭保守的学院气息。
可以说,这套搭配把铃兰在《交换人生》宣传画里的清新可人,遮挡的严严实实,不仔细看五官,都以为是两个人。
文森特看得眼角抽抽,他是认可铃兰的美的,第一眼就如此看,并发自内心觉得,铃兰的美可以被大多数人喜欢——在这个审美多元化的时代,能被大家都认可的美丽,已经不多了。
“确定要这么穿吗?”
苏珊低着头,“这是史密斯家族的风格。”
没办法,想要讨一个六十岁老爷子的欢心,那种张扬艳丽的,是绝对不可能穿上身,不成功也不能让对方厌恶啊!
至于铃兰自己喜欢的礼服,公主裙,那种就太夸张了,不适合日常。
文西到底还是知道了,铃兰私下和文森特达成协议。他有些不解,不过这不妨碍他继续推进和史密斯一家的会面——只要成功了,铃兰很快就会明白,选择这种有底蕴的家庭,成为这种家庭的养女,会给她的人生带来多少正面、积极的影响!
到了五月二十日,这是个幸运的日子,铃兰穿着精心穿戴的裙子,挎着同色系的格子小包,到达了第五大道的一处高档茶餐厅。
咖啡和红茶的气息,沁入心底的温暖。一个是铃兰妈妈的最爱,一个是爸爸喜欢的,这两者的气味,都能让她产生愉悦的感受。
此刻,她脸上就露出轻松快乐的微笑。
史密斯夫妇隔着窗户玻璃,看到她,本来紧绷的嘴角,都放松了。
西装笔挺的文西,开始正式介绍,说话的同时,史密斯夫妇站起来,微微欠了身。
双方坐了下来。
史密斯夫妇曾经有过三个儿女。最受信赖的大儿子詹姆斯,不仅是一位异能者,还加入了南方舰队,是一位军官。在一次战役中,受到虫族围攻,失去了消息,至今已经十余年了。
二儿子约翰据说也觉醒了异能,只是参与了某次特殊实验,导致失去了异能,还残疾了。他最后的下落,是在暗夜城——大概率,是无法活着回来了。
接连失去了两个儿子,史密斯夫妇对最小的女儿十分宠爱。只是阿曼达是个恋爱脑,非要嫁给史密斯不看好的某家族小儿子。最后闹得反目,阿曼达发誓再也不回来,和老夫妻断绝了子女关系。
如今史密斯夫妇,年过六十,但身体健康,家产丰厚,一直找寻一个有眼缘的孩子,继承家族姓氏荣光。
“南方舰队的前称,是星际之旅先登团,我的祖上,就是编号965师的成员。我们家族可以追溯上一千年前,水蓝星存在的时候!”
史密斯先生,谈起自己的家族,脸上的光芒压过了老人斑。
史密斯夫人含笑看着丈夫,为了证明,特意说自己家中还保留几样水蓝星带过来的瓷器,先祖的军服绶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