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荒年:从打猎开始无限抽奖 第一卷 第44章 里正的儿子(1/2)

学习的过程无疑是枯燥乏味的。

还不到一炷香的功夫,沈年就坐不住了。

果然是知子莫若母。

沈砚也没惯着,当即露出狠相,给小家伙一顿威慑,才让其耐着性子又坐了下来。

半个时辰下来,沈年只记住了八个字。

虽然有些少,但这对一个初次认字的幼童来讲已经不错了。

沈砚没再逼迫,将小家伙放去院子里玩耍。

而他自己则是继续跟着苏婉卿学习。

或许是上次抽奖获得了精神感知,让他的精神得到强化,他对字形的记忆非常之快。

虽然还达不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但也远远超过同龄人。

当苏婉卿教到第五个字时,沈砚已经能准确地记住前三个了。

当教完十个字时,沈砚不仅将全部字形都记住,还能说出她随口提到的字义。

一个时辰之后,沈砚基本上能够通过所学的字,写几句简短的对话了。

苏婉卿的心跳莫名快了几分,不禁为沈砚这夸张的学习速度感到震惊。

在她看来,沈砚不像是在识字,更像是在狩猎。

只要被他看到的字,多读几遍,那就成了他的。

林芷柔也被这一过程惊呆了。

毫不夸张地说,沈砚这一个时辰的识字量,几乎抵得上她当初一个月了。

“夫君真乃是天上文曲星下凡,若是日后参加科举,兴许还能金榜题名进京面圣。”

苏婉卿真心实意地赞叹。

在她看来,既然识字快,那么日后背文章也不会慢。

如果能将那些经史子集熟读并背过,恐怕金榜题名也不是难事。

然而科举又不是单纯地考验背书,怎会那么轻巧?

她不了解科举,自然想不到金榜题名是何等难度。

沈砚也不了解,但眼下这世道藩镇割据,叛军无数,杀入皇城可比金榜题名容易多了。

日头高升,逐渐过了正午。

一上午的时间,沈砚就记住了差不多三百个字。

并非死记硬背转眼就忘的那种,而是彻底记住了。

苏婉卿看着沈砚那平静的眼神,一股难以言喻的震惊突然涌上心头。

原先她说沈砚是文曲星,更多的是赞许之意。

而此刻,她有点儿真的相信自己这个夫君是文曲星下凡了。

回想自己幼时,也算聪慧过人,读书识字比同龄人快上不少。

可若是与沈砚一对比,那就是萤火与皓月之光了。

想到这里,苏婉卿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个难以置信的念头。

照这个速度下去,只怕要不了两三天,她这个“教书先生”就真的教无可教了。

过了正午,沈砚的识字终于告一段落。

他下意识揉了揉眉心,并没有想象中的头昏脑涨,脑海中反而越发清明。

苏婉卿看这动作,还以为沈砚累到了,连忙端了半碗水过来。

沈砚喝了一口,抬头看了眼天色,不由得嘀咕了一句。

“日头都偏西了,也不知道爹和大哥见到王半仙没有。”

“择吉日......也不知是什么日子。”

林芷柔的双颊泛起一丝微红,温声接话。

“安和里地处偏僻,山路难行,若是爹和大哥脚程慢一些,兴许还没见到王半仙呢。”

沈砚点了点头,目光飘向院外的土路,不再言语。

此时,村口的黄土路上,远远出现两骑马影。

当先一人腰间别一短棍,身穿皂色棉衣,远看像是衙役的打扮,实则不然。

那一身皂色只是普通棉衣,并不是公服。

而此人也不是县衙的衙役,而是临时帮办的白役。

用沈砚前世的话来讲就是两个字,编外。

此人就是李德友的小儿子,前些日子带着猎户进山打獐子,后又空手而归的李胜。

与他并行的,是个身穿暗纹棉袍,面色白净,眼神中带着些许傲气的年轻人。

“李胜,你可是跟我打了包票,定然能寻到麝香来治疗我姐夫的头风症。”

“这都多少时日了?若不是我听说你们村有人打到獐子,恐怕到现在都找不到个眉目。”

王友辙的语气带着几分不满和催促,他此次随行,就是为了能确保麝香到手。

没错,他口中那个患了头风症的姐夫,正是昨天下午沈砚见过的那名捕头。

李胜脸上火辣辣的,陪着笑,心中却是把沈砚骂了无数遍。

前段时间,他那个里正老子托关系,给他在县衙弄了个临时帮办的差事,也就是白役。

可这白役终究不是县衙正额,比不得正儿八经的差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