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正义 第三章 互诉衷肠(1/2)

谢震听了她这话,一时有点发窘,稍顷,对她说:“小叶,对不起,我可能无意中触到了你的伤心处,本来是不该问这个话题的。“

叶雨菡说:“我既已把你当作老大哥,有些事迟早是应该告诉你的。“说完,她边抽烟边叙述了自己的一段历史——

我不是江河市人,出生于邻近的焦尾县。我从懂事时起,就知道自已只有妈妈,没有爸爸。人们都说我是私生女,我是在周围人的歧视中长大的。上小学时,我就缠着妈妈,要她告诉我有关爸爸的事,可妈妈总是流着泪说:你不是私生女,你爸爸是个好人,可惜在你刚出生时就死了。为了不引起妈妈的伤心,我只能把疑问藏在心中。

上初中时,随着知识的增加,我对自已的身世越发怀疑。如果像妈妈所说,家中应该有爸爸的遗像遗物,为什么我从未见过?每年也应该有他的忌日,如果他是个好人,妈妈至少应该在忌日带我祭拜他,可从来都没有。在初二署期的一天,我趁妈妈不在家,橇开了她一直珍藏着的一只木盒。打开后才见到,里面有她与一个男人的合影,还有她与这个男人的书信来往和妈妈的一本日记本。我读了这些书信和日记,才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世。

原来,我妈妈高中毕业后,被分配到焦尾县政府办公室当打字员,没多久,她与该县一位年轻的副县长相爱了。就在两人谈婚论嫁时,我妈妈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灾难——她在一次回老家叶家村的路上被一个流氓强奸了。我妈妈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但派出所却一直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处理。我妈觉得无脸见她的对象,给男方写了一封分手信,回到老家开了一个小杂货店,八个月后就生下了我。其实,在我妈遭流氓强奸前的一个月就怀上了我,我的生父就是那位副县长。可没人知道我是他的女儿,都认为我是强奸犯的孽种。我妈因深爱着我生父,她主动与他分手,且不告诉他怀了他的孩子。而生父在我出生半年后就结了婚,那女人比他大一岁,离过婚,还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但她父亲是我生父的上司。妈妈不愿透露我的身世,就是怕我说出真相而对我生父造成负面影响。

妈妈回家后看到她珍藏的盒子被打开,她平生第一次打了我,并要我跪下发誓,永远不说出真相,不找他的麻烦。我宁死不跪不发誓,我既恨妈妈的软弱无能,更恨生父的残酷无情。第二天,我就离家出走了。妈妈和姥姥带着亲戚和村民找了我整整十天。就在姥姥找到我的那天,传来了我妈妈遇车祸身亡的噩耗。从此,我带着无比的悔恨和悲伤,与姥姥生活在一起。

姥姥原来与大舅一家生活在一起,后来大舅带着老婆孩子闯广东去了,姥姥便与我相依为命。从读高中开始,我就学会了抽烟和跆拳道。老天给了我一个并不太笨的脑子,高三那年,我取得了全县英语比赛第三名。大一时,我的短篇小说《孤魂》在全国一家著名杂志上发表,从此,老师和同学对我刮目相看。正当我觉得崭新的世界向我拥抱时,姥姥突然病了,花了好多钱都没有治愈。后来我认识了姐妹公关公司的领班孙姐,便成了公司的一员,为的是赚钱给姥姥治病。没想到做这行并不简单,除了要懂礼仪知识,还要陪客人喝酒,唱歌,跳舞,有时为了疯狂取乐,还要被逼吃K粉。我每次都是当着孙姐的面吃到嘴里,然后再找机会吐掉,实际上一次也没有吃下去。谢秘书长,我的罪恶历史已经交代完毕,等待你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