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好几天,邻居们都好奇程府咋突然多出了个大厨,但打听来打听去,愣是没打听到。反倒发现府里压根儿没换厨子。原来啊,是程将军心情好的时候,喜欢亲自下厨,全家上下的饭菜都出自他手。兴致过了,就找个好厨子来代替。这事儿一传开,大伙儿都愣了,心里琢磨着:这些美味佳肴,该不会真是程将军做的吧?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劲,李清歌平时那懒散样儿,怎么可能拿起锅铲呢?肯定是府里藏着个神秘大厨,因为身份特殊,怕被皇上挖了墙角。
“哼,这话说得离谱,我才不信他能炒菜呢!”一个邻居撇着嘴说道。
“对头,肯定有名厨在府里藏着。”另一个邻居附和着。
“没错,他八成是装模作样,谁信他能炒出好菜啊?”一个路人摇了摇头。
“唉,这家伙连做饭都耍心眼,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废柴。”又有人叹息道。
虽然背地里这么嘀咕,但那股子香味儿实在太勾人了,大伙儿心里头都不由得赞一声:绝了!那香味仿佛有魔力一般,让人无法抗拒。每当饭菜上桌时,邻居们总是忍不住伸长脖子,往程府里瞅上几眼,试图窥探那神秘大厨的真面目。
厨房里,李清歌收拾着锅碗瓢盆,看着眼前这四菜一汤,心里头那叫一个满足。好久没给老爹做过饭了,今天可得让他好好享受享受。她的眼神中闪烁着温柔的光芒,仿佛在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冷酷的刺客,而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女儿。于是,她亲自端着饭菜,一路送到了膳厅。
“哎哟,这香味儿,你的手艺又见长了啊!”程咬金还没等饭菜上桌呢,眼睛就亮了,手指头都忍不住要动起来。他看着女儿那温柔的眼神,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想当年啊,这小子突然就不逛花街柳巷了,改行钻进了厨房,还时不时捣鼓些新奇的蔬菜,像土豆、红薯之类的,也不知道种子是哪儿来的。程咬金一度担心她荒废了武艺,毕竟程家世代武将,两个儿子都在朝廷当官,一个在军中立功,一个在金吾卫里耀眼,就李清歌偏偏喜欢摆弄田地。
但此刻看着眼前的饭菜,那简直就是御厨级别的啊!香气扑鼻,让人看了就流口水。更别说她还提出了推广农作、增产富民的点子,这不是大本事吗?更让程咬金高兴的是,这小子还在偷偷练剑,演武场上的剑法那是越来越精妙了。程咬金心里头那个激动啊,感觉这小子真是潜力无限,干啥都能成精,简直就是天才嘛!
他看着女儿那忙碌的身影,心中充满了感慨。这个女儿啊,总是能给他带来惊喜。想当年她还是个只会闯祸的小丫头片子,现在却已经成长为一个如此出色的女子了。程咬金一直以自己的三板斧为傲,没想到这女儿更是个才情横溢的主儿。想到这里他心里头就乐开了花,眼眶都有点湿润了。
“要是你娘还在啊,看到这一幕得多高兴啊。”程咬金不禁有些伤感。他想起了妻子在世时,他们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的温馨场景。那时候,李清歌还只是个小孩子,总是调皮捣蛋。但现在,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爹,饭菜快凉了,趁热吃吧。”李清歌温柔地提醒道。她看着老爹那有些湿润的眼眶,心中也涌起一股酸涩。她知道老爹一直在想念母亲,而她也一直在努力让老爹感受到家的温暖。
“你还记得我喜欢吃什么呢,没白疼你。”程咬金笑着接过碗筷大快朵颐起来。红烧肉入口即化,那甜香简直让人陶醉。他边吃边赞叹着女儿的手艺,心中充满了满足和幸福。
“这酒是我特意为你酿的,度数高,可别贪杯哦。”李清歌边说边打开了一坛好酒。这是她为老爹藏的,连李世民都求之不得呢。那酒香扑鼻而来,让人一闻就心醉神迷。
“好酒!”程咬金一口饮尽,顿时神采奕奕。他感受着那酒液在口腔中流淌的美妙感觉,心中对女儿的疼爱之情又多了几分。
“奇了怪了,长安城里的酒肆最近也有这种风味的酒,该不会也是你搞的鬼吧?”程咬金想起最近长安酒肆的热闹景象,酒烈味纯,跟以前大不一样。他看着女儿那狡黠的笑容,心中已经明白了七八分。
“陛下尝过我的酒,想跟我合伙开酒坊,我就贡献了点秘方。”李清歌笑着回答,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她的话语中透露出一种自信和从容,仿佛这一切都只是她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但程咬金却知道,这背后凝聚着女儿多少心血和努力啊!他不禁为女儿的才华和勤奋感到骄傲和自豪!
好酒一出,整个大唐都得震一震。那酒香,仿佛能穿越时空,勾起人们内心深处最纯粹的渴望。但李清歌这家伙,却信奉顺其自然那一套,不想把酿酒的秘密到处宣扬,也就只跟她老爹程咬金坦白了。
程咬金,这位大唐的豪杰,一听说女儿的秘密,那叫一个高兴。他拍着大腿,笑得合不拢嘴:“好啊!这么好的东西,就应该让大伙儿都尝尝,你做得对!”他的脸上满是骄傲,他知道,女儿心里装着的是大局,是那千千万万的百姓。别人要是得了这秘方,得宝贝得不得了,藏在怀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在李清歌眼里,这秘方就跟网上随便能找到的东西似的,没那么神秘。
“爹,以后别喝外面卖的酒了,我酿的才是真品。”李清歌得意地笑着说,她的眼睛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那无数人品尝她酿造的美酒,赞不绝口的情景。
“行,我出门就带上几瓶,好好品品我女儿的手艺。”程咬金大笑着答应,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对女儿的宠溺和骄傲。
餐厅里,父女俩聊得那叫一个开心,笑声不断,连门外的仆从听了都心里暖洋洋的。别看李清歌平时吊儿郎当的,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但孝顺起来可不含糊。她懂得程咬金的喜好,知道他最爱的是什么。大伙儿看在眼里,都觉得这对父女不像父女,更像是哥们儿,无话不谈,亲密无间。
到了晚上,程咬金喝得醉醺醺地回来,满脸通红,嘴里还嘟囔着:“好酒,真是好酒!”李清歌则躺在床上捣鼓她的“青葱领域”。这名头听着霸气侧漏,其实就是个高科技的监控加储物神器。它厉害就厉害在它里面空间无限,存多少粮食都不在话下。这才是真正的宝贝疙瘩,是李清歌的心头好。
一打开“青葱领域”,里面农田翻新,麦苗绿油油的,长势喜人。那些麦苗仿佛有生命一般,在李清歌的眼前跳跃、舞动,看得人心生欢喜。
【看着这些生命茁壮成长,真是太美妙了!】李清歌心中暗自感叹,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温柔和期待。
【过阵子又该收割了,得往江南送粮。不知道钱大善人能不能扛得住这惊喜。】她想着,嘴角勾起一抹狡猾的笑。钱大善人是江南的富商,平时囤粮捐粮都大方得很。这次,李清歌打算用“青葱领域”的粮食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甚至吓得他眼珠子都要掉出来。
想到这里,李清歌的期待之情简直按捺不住。她仿佛已经看到了钱大善人那惊讶的表情,听到了他那赞叹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