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君把酒杯重重的顿在桌面上,忽的站了起来。
朕急忙拉住了君的胳膊,急切的用母语说道:“大哥,别冲动,千万别冲动!听小弟一句劝,不值当的。”
“我冲动什么呀?我只是想去厕所抽一支香烟。”说着,君转身向卫生间走去。
朕紧跟着发出了一阵自嘲的笑声,笑声卡在喉咙里,并没有打扰其他人,只看到朕手里的酒杯,在物欲横流的灯光下面花枝乱颤。他们原本以为酒吧是一个畅所欲言的场所,是一个可以摘掉假面具,解开所有束缚的场所,但是,他们却在沉闷的文明之中,度过了一个,对酒精纯爱的夜晚。这让他们很不尽兴,他们不想回去睡觉,而是还想找地方娱乐娱乐。
离开酒吧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朕,君,和帝除了上头之外,没有半点兴奋,那种无法形容的郁闷,伴随了一路。在那样的时间,路上已经很难叫到出租车了,他们就那么摇摇晃晃的,在夜幕下游荡。
突然!
黑暗之中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啪嗒啪嗒啪嗒……”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眼看着就要到跟前了……
朕,君,和帝,齐刷刷的回头看,就看见大约有七八个人,风风火火的迎面跑来。也许是**个人,总之月黑风高数不清楚。而且那些人身上还纹着纹身,也许是贴着纹身贴纸,总之月黑风高看不清楚。哦对了,还有头发,那些人的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显得很不正经。更加不正经的是,那些人手里面,还都拎着棍子。有的拎着的是打棒球的棍子,有的拎着的是打高尔夫球的棍子,还有的拎着的是打台球的棍子。仅仅从气势上看,就知道,那是一伙儿坏人。
为首的看上去,大约有三十九岁半,差一点儿点儿四十岁的样子,但是却染了个粉红色的短寸,显得特别跩。尤其是胳膊,胳膊上纹着一道伤疤,不是真的伤疤,而是用纹身,或者是纹身贴纸,弄了一道伤疤。
不仅如此,他们的肩膀上,好像还扛着两个女人,两个女人很不配合,不停的反抗和挣扎。
话说,跑过来的这七八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厕所抢瓷瓶的那些坏人。他们的车已经被警察扣了,所以只能抗着刘亦芬和拉棒斯,在夜幕下拼命的奔跑。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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