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
普罗旺斯省东南。
一支队列齐整,装备精良的军团开进了土伦港。
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这些士兵身上笔挺的白色军装还略有不同——一些人的领口绣着鸢尾花和海豚的图案,那是法国王太子的专用徽记,而另一些人的领口则是绣着巴黎警校的校徽。
是的,这正是准备开赴突尼斯的“王太子亲卫军团”。他们半个月前便已离开巴黎南下。
当时,约瑟夫因为要为他们送行,甚至放弃了参加标准委员会公布度量标准的盛会。虽然有些遗憾,但显然北非战略才是眼下最为重要的事情。他亲自为军团做了战前动员,并送出20多公里,极大地鼓舞了士兵们的士气。
土伦港外,一名带队的上尉看着被太阳晒得有些疲惫的士兵,挥手高声道:
“领歌手在哪儿?”
“是的,长官!我在这儿!”一名个子不高,背着风琴的年轻士兵忙快步跑了过来,向军官举帽行礼。
那上尉在他肩上拍了拍,朝队伍最前方示意:
“让大家唱首歌吧。”
“《荣耀与胜利》可以吗,长官?”
“好,就这首。这也是我最喜欢的歌。”
领歌手跑到队列前方,用风琴拉了几个高音引起士兵们注意,又对鼓手比了个手势,而后大声道:
“跟我一起唱——
“黎明前的战场上号角声起,
“勇士们的队列整齐。
“决心与信念写在脸上,
“荣耀和胜利是我们的信仰。
“我们的忠诚永不动摇,
“用胜利向国王陛下献礼!
“用血与火赢得无上的荣誉……”
歌声庄严而充满力量,士兵们伴随着高歌,很快便都精神振奋起来。
只是,那曲调分明就是后来几乎每個法国人都极为熟悉的《马赛曲》。约瑟夫提前将它带到了自己的军团中,果然大受士兵们欢迎。于是,约瑟夫索性将其定为了军歌。
当然,曲调让加兰夫人帮着润色过,歌词也是大文豪博马舍重新填的,内容彻底变成了忠于国王陛下,在战场上追求功勋与荣誉的风格。
码头上早已停泊了大批海军的运输船和护航战舰,随着波浪微微晃动着。
海军拿了约瑟夫从美国人那儿“忽悠”来的80万里弗经费,而这次打击海盗的行动,他们只派了三艘战舰参与,甚至补给都有一大半是荷兰人提供的,根本没花多少钱。大概海军自己也觉得有点儿“对不起工钱”,于是对于北非方向的作战需求响应得非常积极。
随着4000多名官兵,以及战马、大炮之类的军需物资陆续登船,下午两点半,十艘运输舰拔锚扬帆,笔直地朝突尼斯方向驶去。
……
突尼斯中南部。
凯鲁万与斯法克斯交界处的丘克里山谷。
在粗壮的橄榄树下,一名身着橙色长袍的突尼斯禁卫军军官抬手拍死一只足有绿豆大,正在自己脸上拼命吸血的蚊子。
他抹去掌心的血迹,沉着脸对身旁打扇的士兵喝道:
“用力点儿,你这个懒东西!”
“是,是,长官。”那士兵嗫嚅着点头,手上加大了扇蚊子的力度。
军官朝山谷下张望一阵,却只看到青草绿树,显得风平浪静。
他转头对另一名小眼睛的军官道:
“咱们还要在这鬼地方待多久?我都快要被蚊子吸干了!”
小眼睛军官正在摆弄自己的靴子,头也不抬道:
“耐心点儿,盖迪克,这可是卡希尔宫直接下达给科贾大人的命令。”
盖迪克看了眼自己藏身的树林,皱眉嘀咕道:
“待在宫殿里的贝伊哪儿知道前线是什么情况。”
小眼睛摆了摆手:
“我听科贾大人说,是哈芙莎夫人的主意。”
“她?”盖迪克冷哼道,“女人竟然对打仗的事情多嘴,真是一点儿规矩都没有!”
“据说,这次叛乱就是她最先发现的。所以这次她说尤尼斯会来偷袭,贝伊便听了她的建议,让科贾大人提前防备。”
“主啊,他们怎么能信一个女人的话?”
盖迪克话音未落,便见两名斥候狂奔而来,用力挥手道:
“敌情!我们的前哨遭到袭击,至少有上千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