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官人 第108章 十年记,被撕毁的末页!(2/2)

御史台,监察百官,乃我拨云见月之重器。入宫请仕,愿入台府,平调中丞,以握监察。

余自揣测,能一力构陷李氏者,右三司吴应雄深具嫌疑。

查!至死方休!

...

孙鹤的第一篇日记,行文并不长。

但直接证明了徐安此前的猜测,李霜和李琪就是亲姐妹,且当年被斩首的,乃是李琪的姐姐,李霜。

也正如徐安所料,一开始孙鹤的怀疑对象果然是吴应雄。

李放通敌案,发生在十三年前,也就是天景二十年。

但孙鹤却是在天景二十三年写下了第一篇日记,换言之,他的侦查是从案发后三年,李琪和曹怀兴假成亲才算开始。

而“孙本之”,乃是孙鹤的自称。

孙鹤,字本之。

徐安深吸一口气,微微叹气,接着往下看:

天景二十四年,惊蛰。

案情小有进展,吾与怀兴变卖家产,举债筹集巨资,私下购入梨园,

以琪儿为幕后老板经营之。

梨园乃黄金屋,往来之宾客,皆是大贵,利于吾等探听消息。

虽暂无吴应雄之罪证,然,对其麾下亲信已有掌握,不日便可查到其身上。

吴应雄,必是罪首!

...

天景二十五年,秋。

今月,台府出击,捣毁一桩贪赃大案。吾,居功至高,得天子赞赏。

大夫年事已高,来年京察必下野,吾当顶替而上,彻底掌控台府之权,狙击吴应雄。

然,怀兴任扬州府令,日前上呈线报,竟侧证吴应雄并非构陷李氏之主谋,惊之。

呔!吾,疑之!

...

天景二十六年,八月。

呜呼!大惊。

历时三年暗查,竟惊悉吾等之认定,皆为错误。

吴氏应雄竟非通敌案之主使,证据昭彰。然,若非吴氏应雄,仍有谁人觊觎于李兄之权位?

苦闷。

但吴应雄虽非主谋,其纵然属下舞弊敛财,亦不可不察之。

其妻弟裴勇,乃为首犯!

...

天景二十七年,上元节。

吾任御史大夫,大权在握,当先肃清台府内部腐朽,重塑清明,暂停对吴应雄之追缉。

然,李氏通敌案再无线索。

苦!郁!

...

天景二十八年,二月春。

苦!郁!

毫无进展!

...

天景二十九年,七月鬼节。

太子萧尔康出巡漠北,属首次,吾从之。

半年后,返。

通敌案,仍无进展。

苦!郁!

...

天景三十年,天子寿诞。

无心与宴,苦!郁!

...

看到这里。

徐sir已是眉头深皱,心中颇有涟漪。

按照这本“日记”的记载,实际上并非真正的日记,而是年记。

孙鹤没有详述自己查案的过程,却每年来一个总结。

不过字语行间,倒是洗清了吴应雄的嫌疑。

也透露出一点信息,先太子萧尔康第一次出巡漠北,是在天景二十九年。

后来,又出巡了两次,第三次就暴毙归途中。

而第一次出巡时,孙鹤陪伴在萧尔康身边,可见二人的关系很好。

徐安轻笑一声,若有所思之色,随后翻开了下一页:

天景三十一年,四月。

国母病故,储君伤矣,漠北王因燕州战事,无暇来朝,亦伤矣。

丧期后,储君再巡漠北,吾亦随之。

途中惊获隐秘,通敌案有重大线索。

喜之,喜之。

...

天景三十二年,腊月。

怀兴、马冀居功至伟,吾等已锁定通敌案之主谋,毋容置疑。

当年之案,确有通敌者,然非李放将军也!

此人枉顾天恩,行此大逆之事,罪当凌迟。身为皇室子孙,更罪加一等!

...

天景三十三年,一月,京都有雪。

储君再提巡视漠北,吾不复往矣。

通敌案之罪证已在送往京都之路上,吾当...

最多半载,吾将得以...

此人便是...

证据就在盒...

...

孙鹤的日记本并不厚,前后也就十张,记录着他十年的大概经历。

但日记显然被人事先动过,最后一页的尾部,竟被斜斜撕掉一角,缺失了重要信息。

令徐安不觉斐然震惊,顿感不安。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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