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我能看到犯罪记录 第253章 哦,又没有证据(1/2)

岑廉几乎有十成的把握,这两个人抛尸之后会选择销毁抛尸工具。

根据户籍信息显示,王子默和王同新这两人以前因为打架斗殴和寻衅滋事之类的小案子被处理过。

这种小案子,就算是严重了也不过进去待上几个月,除了让他们学到点“新东西”,采用更多令民警同志大皱眉头的方式继续不做人事之外,也起不到太大作用。

偏偏这类人又很“聪明”,杀人放火的大案子他们是不敢碰的。

岑廉在基层派出所待了五年,辖区里这种不太安分的家伙认识的不少,对他们行为逻辑也非常了解。

这两人能涉及到人口买卖本身就已经有些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杀人抛尸这种事对他们来说超纲了。

按照著名段子的说法,杀人容易抛尸难,尤其是想不露痕迹的抛尸,那更是难上加难。

这点从村子里那么多人头上都出现了包庇的犯罪记录就能看出来,这两个人抛尸抛的多少有些人尽皆知。

岑廉之前以为故意抛尸在闸口附近不可能是村子里的人主动做的,毕竟太过明显,现在看来反而有点被误导了。

以他们的水平,大概根本就没想到那么多,抛尸在这里,八成是只对这里的水深有把握。

但是帮他们掩饰痕迹进行包庇的人技术应当比他们高出许多,否则不会两个专案组查来查去都没什么新进展。

所以抛尸用的那艘船一定是被处理掉了,而且是以某种不容易被找到的方式。

岑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艘船很可能被拆分之后沉入水库底部的淤泥中,如果在水库这次清淤之前没被发现,就会被当做垃圾和水库底部的淤泥一起被处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