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离婚,太太请自重 第149章 水水和雅琪去医院,怀孕报告单!顾文华的发现!(求订阅)(1/3)

“淼淼,水来了,来,快快快。”此时的顾文华立即拿着水杯递给孙淼。

孙淼接了水后,喝了两口,这才缓过神来。

一旁的顾文华有些纳闷。

这个干呕的现象,倒是很像菲菲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场景。

难道?

不对呀,这将近三个月,孙淼都不让自己进屋。

这怎么可能怀孕?

等一下?

顾文华有些怀疑。

难道之前孙淼一直所说的姐妹,是个男的?

男闺蜜?!

我干!

目前还达不到立刻进行最后一步。

应该都有戴才对。

只有这样才能有完美的体验。

为了保险起见,孙淼坚决不能让顾文华陪同。

她不知道自己要不要把干呕的事告诉给高俊。

顾文华随即回了自己的卧室。

此时的高俊已经回到大平层。

说完便把顾文华推出去,自己关上了门,甚至还反锁了。

“赶紧走,我要睡觉了。”

于是便仔细回想了一下前几次的办事。

毕竟,林欣璇比较保守。

还得去一趟医院才知道真相。

于是顾文华便说着:“淼淼,我送你去医院吧,你这该不会怀孕了吧。”

随后她给高俊发了一条消息,也是想要试探一下他的态度。

高俊看到孙淼的消息后,立刻回复:【怀孕了吗?应该是我的吧。】

顾文华显然有些上头。

“淼淼,我已经洗心革面了呀。”顾文华知道孙淼还在生着自己的气。

孙淼生气的说道:“你不配,我嫌脏。”

毕竟这种事情要你情我愿才行。

自从认识了自己之后,肯定不会再让顾文华碰。

他对孙淼很放心,因为从她的表现来看。

但这些都是自己的猜测。

她生气地说道:“那明天你跟我去一趟医院,要是你怀疑我偷男人的话,大可以离婚!”

顾文华在客厅里,仔细揣摩着孙淼这些天的行为举止。

他倒要看看明天检查出来的结果,是不是怀孕了。

“你有病吗?!我和你多久没共床了?我怎么怀孕?!”孙淼立即倒打一耙着:“你是不是怀疑我偷男人?!”

“淼淼,别生气,我就是这么一说,我明天早上不还得去工厂的嘛。”顾文华连忙安慰着。

“滚。”

但孙淼转头看着他问道:“你要干嘛?”

随后,他便跟着孙淼进屋。

但高俊也不着急。

孙淼:【我刚刚干呕了。】

刚刚把微醺的林欣璇送回了家。

顾文华尴尬着:“淼淼,我这都两三个月没和你一块睡觉了我。”

【要是被我发现是哪個男人的野种,我肯定要断了他的根!】

【不行,明天我还是得偷偷去医院,跟踪一下。】

当然,并没有趁人之危。

“那明天早上我自己去,亲手把化验单交到你手上!”孙淼大声地喊着:“伱以为我是你?!天天想着出轨的事?!之所以我现在干呕不就是因为我天天忙着忙那?!要是我偷男人怀孕了,我净身出户行了吧?!”

当然了,避孕套也不是百分百就能够避孕的。

“淼淼,我就这么一说,你看你,又急,那明天你去医院哈,应该是感冒着凉了,我去工厂就行了。”顾文华连忙安慰着。

此时的孙淼躺在床上。

孙淼:【不知道怀了没有,我明天早上得去医院检查一下。】

孙淼:【如果怀了的话,那100%肯定是你的。】

高俊:【那我明天陪你去吧。】

孙淼:【不用,你忙你的,我找一个姐妹陪我去就行,而且,我有一种预感,顾文华会起疑心,你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高俊:【好,那我等你的消息。】

此时的孙淼犹豫了一下,最后发了一条消息。

孙淼:【如果真怀了怎么办?】

高俊:【哈哈,你说呢?】

高俊:【你和他立刻离婚,然后你把孩子生下来,我负责。】

看到我负责这三个字,孙淼悬着的心总算放下。

她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男人。

她甚至有些后悔。

当初为什么没有遇到高俊?

或许这样的话,自己也不会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20多岁的男人。

悔啊,悔恨!

孙淼时时刻刻都在后悔。

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自己当初遇到了高俊,或许也不会更加珍惜。

只有经历过深渊,才会明白光明带来的希望。

孙淼觉得,高俊就是她这人生中的曙光。

她已经34岁了,再不怀孕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变成高龄产妇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一时间对于怀孕是既期待又紧张。

孙淼随后拨通了高俊的电话。

在电话里,她小心翼翼的说道:“小主人,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我愿意给你生孩子。”

“好,生一个我们俩共同的孩子。”高俊笑着。

聊了好一会儿后,孙淼便提出想要睡觉。

毕竟晚睡对胎儿不好。

挂了电话后,高俊也坐在沙发上思考着。

其实孙淼怀不怀孕,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

毕竟现在的自己,怎么说也是亿万富翁了。

生一个小孩来养也不是什么难事。

之前网上有个集团赵总裁,他的老婆一口气生了九个孩子。

甚至还说要集齐十二生肖。

所以对于高俊来说,让孙淼生一个自己的孩子没什么。

但是后续所带来的影响,倒是得掂量掂量。

特别是如果让梁雅琪、姜依澜她们得知的话,指不定会伤心一阵子。

“经济实力还得再提上去才行。”

“只有经济实力足够强大,才有真正的说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