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混娱乐那个圈 第四十二章 股东(第三更求推荐)(2/2)

真要那样,他也认了。

合约签订安排在三月三十日,雷朋自己没有掏一分钱现金,而是全部选择了贷款。

三月十九日,雷朋就将自己配股五倍的投资账户清空,获得了一千一百五十万的现金资产。

与此同时,又将刚获得的四百万版税,投入了三百五十万进去,只留下了五十万作为公司运营资金。

一千五百万资金,随后配股五倍,继续投资微软,思科,甲骨文三家公司的股票。

而他利用投资账户的一千五百万资金,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八百万,投资到狮门影业。

只要股票不跌百分之十以上,股票账户资金不低于八百万,富国银行就不会强制清空。

真到了那一天,他们也有权力第一时间卖掉股票。

跟狮门公司的合约还确定,在十二月之前,雷朋不会跟着追投电影发行项目,同时不享受这期间电影发行的利润分红。

所有条款的正式启动,都从下一年度开始。

如果电锯惊魂项目达到预期,雷朋需要补缴这个期间的投入,并且按照一亿估值再投入一千万,分享所有百分之二十利润。

如果没有达到预期,这百分之十的股权,就会被增投资金稀释到百分之八。

双方都把第一部电锯惊魂的合作,看做合作的支点。

完成了投资,雷朋并没有忙着启动电锯惊魂项目,因为到了四月,需要报税了。

接下来几天,雷朋一直跟财务公司进行重新计税,原本要缴纳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由于投资,更暂记在狮门公司股份名下。

只要公司连续三年正常经营纳税,就会逐步抵消,当然,如果转让公司股份,收入又会纳税。

超过一定的年限,再转让公司股份,也会有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

这个计税非常复杂,雷朋被各种计税弄的头昏脑涨,只明白了一点。

反正想逃税,是不可能的。

他们鼓励投资,鼓励消费抵税,却不会让你逃税。

不管怎么说,雷朋如今这五百多万叨乐的收入,加上股票盈利的上千万,在股票没有卖出去之前,暂时不用缴税了。

而她姐姐一家,工资收入二十万,需要缴税就超过了七万。

这里面,主要是她四十万美金的收入因为投资没有计税,否则更高。

四月十三日,雷朋完成了税务申报,终于可以将自己的精力放在电影上了。

师姐这段时间一直跟雷朋在一起,亲眼目睹了雷朋的一系列操作。

她完全没有想到,雷朋靠两本小说就成了千万富翁,靠股票投资,又变成了亿万富翁。

更主要的是,他竟然成了好莱坞电影公司的股东,这个成绩,是电影人梦寐以求的。

如果这个消息传到国内,肯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

但是雷朋这个小情人,表现的一直云淡风轻,没有一点张扬。

开玩笑,前世他的资产比现在多的多,光是小云峰炒虚拟币,就给他带来了超过八千万美元的收益。

而他一幅画几十万,金钱对他如浮云。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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