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父耶和华 第33章 阿尔哈迪镇(1/2)

锁子甲,在中世纪的中前期是一种颇为普遍的盔甲,其是一种用大量小金属环编制出来的盔甲,设计的目的在于提供对砍击和刺击的保护,同时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佩戴者在战斗中自由移动。

其中骑兵所穿戴的锁子甲,通常而言会显著重于步兵所穿戴的锁子甲。

即便相较于骑兵锁子甲,要轻上许多,这些新兵上的盔甲重量依旧有着20到30磅,也就是大约10到15公斤。

哪怕他们是七个人背着五套,也足够将他们累的半死。

在西蒙眼中,这七人里表现不错的,只有那位卡多索家的次子罗素。

在这阳光之下,相较于其他六人共同负担四套盔甲,都已经气喘吁吁,无力持握兵器,步伐愈发缓慢。

罗素虽然也满头大汗,但至少他能负担着全套的盔甲,背着头盔与武器,跟着队伍行军。

他这一身下来,少说也有着快40磅重,是身边战友的两倍负重。

西蒙在朝着罗素流露出一丝赞许的目光后,又紧接着大声吼道:“抬起腿!抬起腿!说过多少次,行军的时候迈开步伐!用大腿发力!大腿发力!”

人的小腿肌肉是显然不如大腿的,但大多数人在行走的过程中,因为疲劳的缘故,都会渐渐依赖于小腿发力,然后步伐越迈越小,最后变成拖着双腿往前蠕动。

如果想进行长距离行军的话,势必需要迈开步伐,习惯起大步行军,如此才能避免腿部肌肉的过早疲劳,或者说是在极端疲劳的情况下,也能保持一定的行军速度。

但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人累到极致的时候,能用意志强迫自己继续保持标准行军步伐的,那都是少之又少,是真正的精锐。

便是绝大多数的骑士,都没法在长距离行军中保持激情洋溢,何况他们这几个新兵。

就在队伍最后面那个,已经快要彻底迈不动步伐,即将掉队的时候,盖里斯他们这一行人终于停下了脚步。

这倒不是说到了该休息的时候,而是他们的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自远方眺望,阳光炙烤大地,热浪扭曲了视野,阿尔哈迪镇便如一颗遗落在荒漠中的小石子,隐匿在无垠的荒野中,并不引人注目。

相较于先前所停留的蒙特雷村,这个镇子的规模其实并不大,甚至于可能还要小上一些。

它只有一条街道宛如一条细细的丝带,蜿蜒在大地上。

但即便如此,这里依旧是一个小镇,而非村庄了。

毕竟阿尔哈迪镇这个穆斯林小镇,坐落于自麦加通往耶路撒冷的商路上,虽然这条商路近些年已经因为雷纳德的缘故,变得萧条起来,但还是会有来往的商队或朝圣者在这里停留。

附近村庄里的农民,也时常需要来到这个镇上,销售农产品并购买不少日常所需。

相较于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阿尔哈迪镇则是以手工业以及商业维系着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