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
拴柱一下子活络起来,与先前的害怕畏缩模样判若两人。
“咱们可是反贼啊,你小子为了一石粮食就肯带路,就不怕落个通贼的罪名么?”
“大王给我粮吃,就是我的再生父母。那天杀的张百户,我早就想要他死了!我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
拴柱说着揉了揉屁股,仿佛这个部位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黄朝』发现了这个微不可察的细节,小声凑到兄弟耳边低语,“这小子八成是被那百户入了后面,所以才有如此深仇大恨。”
“这是什么狗屁世道,逼得一个好小伙去卖沟子!我迟早把这充满沟子交易的混沌旧社会砸烂粉碎!”
『刘关张』没有大声讲出来,给这小子留足了颜面。
不过他觉得军户小伙怪可怜,打开自己的口粮袋拿出一个硬邦邦的馒头,递到拴柱手里,满眼都是可怜与同情。
拴柱也不管乞活军脑子进行了什么争斗,自己一门心思填饱肚子。
几个乞活军又接连问了他几个问题——
屯堡有多少守军,卫所城的总兵力还剩多少,北边的府城是否传来兵马调遣的消息,本地军户的生活状态,是否会坚守卫城……
拴柱心说自己一个贫苦的军户,哪里知道什么机密军情。
于是他一面迅速把馒头塞进喉咙,一面挑拣自己知道的说出来。
军户都知道官军吃了败仗。
百户对待军户的待遇,比前些天稍稍缓和了一些,并且要求军户操练的时间延长。
屯堡里的军户与其说是官军预备队,不如说是又穷又苦,瘦不拉几的耕田奴隶,就算想守城没多少气力。
“还真是明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何处寻满饷,辽东黄台吉。”
“不,现在时代变了,应该是何处寻满饷,豫南乞活军。”
“不止乞活军一支,听说引导人组织了一批百来人的游击队,翻过大别山去湖广打游击了。”
“这么看来,所谓朱明、满清看起来军事强大,其实都是花架子,只要把满地的‘干柴’都组织起来,掀翻整个天下绰绰有余。”
“这正是我们现在做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不明白你们说的什么大道理,只要让我杀狗官劣绅,杀藩王杀鞑子。哪怕是杀一万遍,我也不会腻!”
乞活军嘀嘀咕咕说了几句拴柱听不懂的话语,其中一人走动数步,捡回来一只草鞋放在拴柱身边。
“你鞋都跑丢了,还好我注意到了。”
诶?
乞活军的兵爷不仅没打他、屈辱他,反而给他连送两次宝贵的干粮,甚至亲手把他的破草鞋给捡了回来。
拴柱呆住了,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这位兵爷为何要这么做?
以往官军路过必定羞辱欺负他们这些穷军户,他几个邻居的老婆就被官军强了,婆娘第二天就吊死在房梁……
寻常义军也好不到哪去,说是替天行道,其实就是想做新老爷,要他们粮食,要他们使力气。
而这支乞活军却不一般。
对方与他非亲非故,一只破草鞋而已,他自己捡回来也成。
可兵爷却特意走了几步,把这只廉价的草鞋送到他面前,就好像这是他们应该做的,刻入生活习惯的举手之劳。
而那些百户、千户之类的上官,从来不会在意他们这些下层人的想法。
就像人类踏过路面,也不会留意脚底板黏住了多少蚂蚁的尸体。
拴柱不懂什么叫刻入骨子的现代人礼貌,更不知道什么是兴趣使然、千金难买爷高兴。
他只知道兵爷的无心之举让他倍感喜悦,好似有股暖流灌满胸腔,让他在这闷热的夏天感受到亲人的温馨关怀。
拴柱暗想,这不是官军口中蔑称的“逆贼”,而是一支真正的义军!
拴柱重新从尘土里站起来,穿上草鞋拍了拍腿脚上的灰土,情不自禁地跑到乞活军的先头。
“我来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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