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味刚刚好,鸡肉就要稍微咸一点才好吃。”
林恒吹了一下,就放到了嘴里咀嚼,赞不绝口的说。
秀兰的厨艺很好,或者说这个年代会做饭是女人的必备技能,不会做饭可能都嫁不出去。
得到林恒的夸赞,秀兰脸上露出了笑意:“好吃就行。”
将大部分鸡肉铲起来,留了一盘的量加入了酸萝卜片、酸辣子炒好。
然后又把那半边金鸡肉过油炒了,这是没有冰箱不得已的做法,每顿都炒一下可以有效延长保质期。
炒完了金鸡肉,趁着锅里还有油,秀兰把南瓜藤的尖尖炒了,林恒在旁边以尝盐味为名又吃了两根。
菜抄完了,秀兰又给雄霸做了饭,玉米面和面粉掺着昨晚上杀得金鸡内脏。
“今天吃白米饭。”
锅里添水,秀兰笑着把舀好的大米拿去淘。
“真是难得啊。”林恒一边添柴一边笑着说。
柴火火猛,米淘好了,水也差不多开了。
将米倒进去煮,一直煮到捞出来看米粒已经膨胀“展腰”了,说明火候差不多了。
这时候就要把米带汤舀起来控干水分,从新倒进锅里,然后从锅边淋一些水。
再把灶里的火撤了,只留下火炭,利用火炭的温度使得水汽进一步蒸发,最终大米饭就做好了。
柴火饭可比后世直接用电饭锅麻烦多了,但味道也更好一些。
米饭水控干蒸着,秀兰就说:“走,端菜吧。”
一般吃一会儿菜,饭也就好了。
“好嘞。”
林恒笑着端着菜来到了堂屋,新做的桌子椅子他都已经摆好了。
桌子是松木的,闻着还有一股松木香味。
“吃饭喽。”
林恒把女儿抱过来,把雄霸的狗盆放在了门口。
由于新房第一次吃饭,林恒自己倒了杯甜杆酒,秀兰也给自己倒了杯糖稀酒。
糖稀是用红薯熬制的一种很甜的饮料,农村通常还会倒入酒进去,就成了一种味道很特别的酒。
晓霞也有一小碗蜂蜜水。
“老婆,干杯!”林恒端起了酒杯。
“干杯。”秀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样的生活就是她嫁给林恒时所憧憬的。
两人将酒干了后,林恒又把蜂蜜水递给坐在身边的女儿。
吱吱!!
晓霞和一只小老鼠一样,喝水发出吱吱的声音。
“爸爸,要!!”
喝完了后,晓霞举着小木碗发出清脆的身音。
“吃颗菜,一会儿再给你。”
秀兰递过来一口灰灰菜,小女娃张口吃了。
咵咵!!
门口,雄霸低着头,吃的也很起劲。
林恒三人则是你一口,我一口,晓霞一口的吃着菜。
“老婆,来喝交杯酒。”
林恒又端起酒杯笑着说。
“又不是结婚。”秀兰看了看他,但还是伸手和他喝了交杯酒。
“爸爸,要!!”
晓霞抓住林恒的衣服,嚷嚷着自己也要喝。
“吃完饭,才能喝。”
秀兰严厉的看着女儿,然后拿着碗去舀了米饭。
“汪汪!!”
雄霸也吃完了已经的食物,走过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给你。”
林恒将鸡骨头丢了下去。
舀来了米饭,林恒拿着碗喂宝贝女儿吃饭。
秀兰时不时的挑出来没有骨头的野鸡肉塞进他嘴巴。
“你自己也吃,别光喂我。”林恒无奈的说,老婆太心疼自己了。
“没有,咱两一人一个啊。”秀兰眨着眼睛说。
可分明她吃的都是肉少骨头多的,而林恒的都是肉多骨头少。
喂饱了女儿,又给她到了一小碗蜂蜜水让她自己拿勺子慢慢喝,林恒就在盘子里挑了好几块骨少的鸡肉塞到了老婆碗里。
“吃了啊,不许给我了。”林恒盯着她说。
秀兰嘴里浮现一抹笑容,点了点头:“好。”
雄霸目不转睛的盯着两人,希望吃饭骨头。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四道菜除了酸萝卜丝炒腊肉剩了一点,其他的两人全都吃完了。
锅里的饭也剩了一些,故意不吃的,寓意年年有余。
“哎呀,真抱。”林恒打了个饱嗝,笑着说。
“你看着女儿,我来收拾碗筷。”秀兰将说。
“好嘞。”
林恒点点头,把女儿抱了起来,带着她去了后院。
秀兰看着林恒和女儿的背影突然愣了一下,才一个月,这居然成了本能了。
之前她可都是用背带背着女儿做家务干农活的。
随之她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端着碗筷去了厨房。
“来,我们坐秋千。”
林恒带着女儿坐到了秋千椅上,轻轻的摇晃起来。
“摇!!摇!!”
晓霞大声喊着,开心的手舞足蹈。
“好好好。”林恒用力瞪了蹬地面,摇晃的幅度顿时大了,女儿的笑声也变大了。
林恒自己靠在椅背上,也享受的不行,真是不管多大年纪,秋千都能使人快乐啊。
“秀兰,你也来。”
看到老婆洗完碗筷,来到了后院,林恒招手呼唤。
不一会儿,一家三口就都做上了秋千椅,轻轻摇了起来,迎着微风,享受着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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