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久弥新林恒陈秀兰 第143章 年轻的摊位老板(1/3)

等林恒换完衣服,晓霞就抱住了他的腿:“爸爸,举高高!”

“好,举高高!”林恒抱着她的双腿举起来在空中转了两圈。

“好耶!!”晓霞欢呼着。

“爸爸,再来一次!”林恒刚把她放下来她又要来。

一连玩了三次后,又亲了亲,晓霞才安静的趴到林恒怀里。

“你没必要在这里也这么拼命的。”秀兰看着他胳膊上的蚊子包心疼的说。

林恒笑着道:“看到了不打我也手痒呀,不过今天打了就收手了,明天安静的玩一天。”

打猎和钓鱼一样,都有瘾,那种和动物博弈的感觉让人忘乎所以,欲罢不能。

“那正好,明天八月十五咱们去乡上玩,有集会。”秀兰点点头。

外面,男人们还在激烈的讨论,女人们已经去厨房烧水了,小孩围着野猪流口水。

林恒抱着晓霞一出现,顿时成了焦点。

秀兰父亲和三个哥哥对他佩服的不行,村里的一些邻居投来赞赏和羡慕的目光。

“林恒,这野猪咋办啊?杀了腌制成腊肉你和秀兰带一些回去吧。”陈父看着林恒满脸的笑容。

“这野猪就在这吃,我今年打了两头野猪了,都比这大,我家里还有嘞。”林恒笑着说。

“比这还大?”陈父一愣。

“是的,一头三百多斤,一头一百五十多斤。”林恒点头道。

“三百多斤?那得多大啊,吃多久啊。”

“难怪能一箭毙命,原来是有经验啊。”

“快和我们说说怎么打到的!”

一群人好奇的不行,围着林恒要他讲讲经过。

林恒简单的说了一下,众人不由得都竖起了大拇指。

同时又不可避免的羡慕起来,这么多肉,这得吃多久啊。

要是让他们知道林恒把猪肉练成猪油做了肥皂,估计一个个都能心疼的说不出话。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不过却一点也不暗淡,院子里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因为今天的月亮非常的明亮,天空碧蓝,星辰稀疏。

邻居们看了一会儿,就恋恋不舍的离开。这里经常能吃到鱼,但是肉也是十天半月吃一回。

“这只大雁我看了,没得病,就是死了伴侣不想活了,秀兰你想怎么吃?”陈父看着秀兰询问说。

以前陈父虽然也疼爱秀兰,但在家那都是说一不二的,现在他不由自主的会问一下秀兰和林恒的意见。

这自然是因为林恒有本事了,他在心里默认了女儿和林恒比他更厉害这个事实。

“一半炖着吃,一半炒着吃吧。”秀兰想了想说道。

“好,你妈她们在烧水,一会儿先杀了让你妈去给做。”陈父点点头笑着答应。

水烧开,秀兰四哥去处理大雁,她父亲和大哥三哥汤猪杀猪。

秀兰拿着林恒脏了的衣服和鞋子拿热水给洗了,都是沾染的烂泥浆,不是什么顽固的污渍,洗起来也不难。

林恒则抱着女儿看陈父几人杀猪。

等到猪毛擦干净后,他们找秤称了一下。

“五十六斤,不小啊。”几人都是咧嘴一笑。

“主要猪肉嫩好吃。”林恒点头说。

这头野猪应该一岁都不到,肉质可比那些大野猪好吃多了。

上次那个烤乳猪就香的不行,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确实,小猪最香。”陈国栋点了点头。

等陈父给野猪开肠破肚的时候,林恒把自己的百炼钢匕首递了过去:“爸,用这个杀。”

陈父接过刀试了一下,惊讶说:“你这把刀好啊,这么快的。”

“百炼钢打的,花了五块钱。”林恒笑了笑。

“难怪了,这刀好。”陈父点点头,拿刀给猪开肠破肚。

猪肚子破开后,取出猪肺和心脏,可以清晰的看到林恒造成的伤害。

猪肺整个被贯穿,心脏也被扎进去了三厘米深,猪肚子里全都是黑色的血,这是利箭造成的内出血。

“真是厉害啊,前年村里的王家老汉拿猎枪据说也打了一头,但是当时没死,后面找了三天都没找到。”

陈父看了看猪心,摇头感慨。越看越能明白林恒这一箭有多准。

将内脏都掏出来后,猪肉很快就分成了一条条,用重盐涂抹,放在木桶里再撒上花椒茴香籽和白酒,腌制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烟熏了。

猪杀完后,饭菜也差不多熟了,晚上炒了野猪肉,还有一道炒大雁肉,汤没来得及炖,时间上有点来不及。

吃了口后林恒不由的点了点头,大雁的味道确实不一般。

口感细腻醇厚,不腻不躁,即便秀兰母亲手艺不太行,这大雁肉都炒的非常老,但依旧能感受到其味道之鲜美。

他吃过的鸟肉中,能和这大雁肉媲美的也就金鸡肉了,但金鸡一只两斤不到,大雁却能有五六斤。

“难怪有‘闻到雁肉香,神仙想断肠’的说法啊,真好吃。”林恒感慨道。

可惜了大雁不在红枫村附近歇息,否则回去还想再搞两只吃吃。

“林恒,喝一点!”陈父举杯说道。

“好。”林恒点点头,喝了一口。

因为是借着蜡烛吃饭,众人就没有喝太久的想法了,小酌几杯,吃了米饭就准备洗脚休息。

林恒抱着女儿给她讲故事,那些童话故事讲了太多遍,以至于他都能背下来了。

“林恒,我看你又是喂女儿饭,又是哄她睡觉的,这活都是你在做啊?”陈母看着林恒询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