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前......
村中矮屋的某个巷口,几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聚在拐角,一個脸上青紫痕印未消的青年靠在为首的位置眺望着什么。
最后一个被叫来的年轻人终于姗姗来迟,他憨笑着看到为首青年脸上的痕迹,脑子像是转不过来弯一样的结巴着问道:“...博...博里斯大哥?你,你你脸上又......”
博里斯恼火的巴掌立刻扇在傻乎乎的霍克脑袋上。
“死结巴,闭上你的臭嘴,老子知道自己的脸怎么了!”
“呜...我...我我我就关心问问......”
被赏了一耳光的霍克不敢再多嘴,似乎有些委屈的走向后面的几人当中。
那提前到的几个流痞模样的年轻人凑到霍克耳边嬉笑道:“别触霉头,还不是老瘸子家那头母狮子...大哥上次挨了顿毒打,这两天正憋着气呢。”
“他妈的你们几个当我聋了?我那是看在她是女人的份上让着那婊子而已。”博里斯眼睛恶狠狠地瞪过来。
几个跟班赶紧闭上嘴巴,心里却偷偷嘀咕:...那可真打小让了多少年了,回回被胖揍,一回没赢过是吧......
“好了别在那废话,看到那个家伙没有?”博里斯指了指巷口外的那个陌生少年。
小流氓们凑过去张望了起来。
不远处裁缝摊上,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赤膊上身,裤子破破烂烂,似乎正在和裁缝大婶讨价还价。
“不认识啊,生面孔。”
“没见过,从哪跑来咱村的乞丐?”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议论。
“眼睛都长哪呢?乞丐能有那么多钱买那么多衣服鞋子?再看看他腰上那玩意儿!”博里斯不耐烦的提醒手下这帮孬货。
他们这才注意到那小乞丐模样的少年身上的佩剑。
剑没什么稀奇的,村里的大户家里都有,可那柄剑不一样,仔细一看,剑鞘用材十分漂亮讲究,漆面光滑平整,尽管被破布包住了整个剑柄和鞘口,看不到主要装饰,但那唯一暴露的剑格上仍能瞧见复杂华丽的纹雕。
“嘿,那小子跟个野人似的,哪弄来这么漂亮的剑?”
“好像......很值钱啊。”
跟班们两眼放光的说着。
“你们这些乡巴佬懂什么,岂止是值钱。”
博里斯舔了舔嘴唇,眼神阴冷下来,接着说道:“老子见过男爵大人的佩剑,领主的剑都没有这么华丽的鞘!这小子哪是什么野人,恐怕是哪位贵族大人的逃奴,那把剑肯定也是从他主人手里偷的。”
“啊?...真的假的?”小流氓们面面相觑。
“要不怎么说伱们蠢,仔细看那小子的脸,他身上都是土灰,脏是脏了点,可模样倒是俊俏,再瞧瞧那细皮嫩肉的肤色,哪有这样的乞丐?八成是哪个贵族老爷从小养着玩沟子的男宠奴隶。”博里斯咂咂嘴,只觉得自己的推断十分合理。
“...贵族大人们有女人不玩,玩男人?那么变态?”
“屁,你懂啥,这就叫上流!”
“对对对,老爷的兴趣能和咱泥腿子一样吗?”
几个跟班猎奇心喜的叽叽喳喳起来,顿时自觉大开眼界。
“还是大哥聪明,那咱们赶紧报告给村老,招人把他抓起来给贵族老爷送回去,岂不是大功一件?”一个跟班兴奋得对自己大哥提议道。
“白痴,招村里人干嘛?给他抓回去,可就跟咱鸡毛关系都没了。”博里斯恨铁不成钢的瞥了他一眼:“再说,就算把那小子绑回他主人那,贵族老爷又能赏咱几个子儿?”
跟班们这才恍然明白自己大哥的意图,但个别人心里也禁不住悄悄打起了退堂鼓:“呃,那大哥你叫咱们来是...是准备......?”
“...反正是逃奴,谁会去管他的死活,找个地方一围,让他把剑交出来,要是敢抵抗......就把那小子囊了找个没人的沟一扔,哼哼,老子把那宝剑拿去城里少说也能卖五十个金王冠!到时候得钱哥几个人人有份。”博里斯阴狠的笑了起来。
“多...多少?!”
本来还只是凑热闹心态的几个小流氓顿时瞪大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
几人被这估计的巨款吓得腿都软了:“五...五十个金王冠!?”
要知道,普通农民哪怕碰到丰年,一整年省吃节用都很难攒下七八个银纳勒......五十个金王冠,这可是在地里农活干到死的那天都见不到的巨款。
跟班们的呼吸都忍不住粗重起来。
干了这一票,哪怕他们几个人分点汤水,那也都个个翻身致富了啊!
“瞧你们那点儿出息。”看着小弟们兴奋,博里斯暗自得意。
他没有信口开河,过去他曾因为好奇而问过村里的老瘸子铁匠,那领主老爷的佩剑到底值多少钱,老瘸子给出的答案着实让他瞠目结舌。
而眼前少年腰上的这把,哪怕光看鞘也比男爵身上的剑还漂亮,只要里面的剑刃没问题,恐怕都不止五十个金王冠,他还特意说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