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生了血腥命案的缘故。
汽车旅馆暂时休业。
回到旅馆。
布莱恩走到柜台,拉响了铃铛。
片刻。
长得像戴夫的店主,拿着个扫把从楼上走了下来:“警官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布莱恩感觉店主白的糙脸,更白了一些。
这种白,不是肤色的白。
而是一种皮肤失血后的苍白。
布莱恩没有多看,打了个哈欠,懒散道:“伙计,怎么称呼?”
店主放下扫把,慢吞吞擦了擦手,才开口道:“阿尔巴,不过我朋友都叫我迪拉姆。”
“迪拉姆?”
布莱恩有些拗口地重复了一句:“这个发音,似乎不是美利坚联邦语?”
阿尔巴点点头:
“是的,这是法兰西帝国语,意思是低能儿。
我是法裔移民,小时候很笨,反应很慢,所以朋友们喜欢叫我迪拉姆,时间久了,我还蛮喜欢这个外号的,这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快乐时光。”
布莱恩耸耸肩:“好吧,阿尔巴,这里太无聊了,我想去练练枪法,有合适的空旷地方吗?”
“当然。”,阿尔巴轻笑地指向旅馆后面:“那边两千多米,有个木厂,不过荒废了好多年,平时没什么人去,我偶尔会去那边玩玩枪,有时候还可以打到一些小鸟。”
“听起来很不错。”
布莱恩眼前一亮:“伙计,关门吧,一起去玩玩。”
“没问题!”
阿尔巴走进柜台,背上自己的霰弹枪,关好门,挂上歇业的牌子,开着皮卡车,带着瘸腿的布莱恩,拐入小道,往苏珊等人追过去相反的方向驶去。
...
小道还算平坦。
但周围杂草茂盛。
看得出来,平时没什么人往这边走。
布莱恩看着外面越来越偏僻,抽出手枪,进行检查。
开车的阿尔巴撇了眼,好奇道:“这枪看起来很新。”
“是的,因为是刚配的。”,布莱恩打开保险,朝外面预瞄:“其实这是我第一次配枪,说来也奇怪,我的同事们,似乎更喜欢二手枪。”
闻言,阿尔巴眼中闪过笑意。
他扫过布莱恩俊俏的面容,科普道:“新枪需要磨合,二手枪弹道会更准一点。”
“是吗?”
布莱恩扭过头,若有所思:“可是,新枪不是一样可以杀人吗?”
“什么?”
阿尔巴以为自己听错了,疑惑地看向布莱恩。
下一刻。
砰~
一颗子弹,精准地穿过了他的眼眶,射入了他没有头骨保护的柔软大脑组织...
阿尔巴剩余的一只眼睛瞪大,身体打摆子一样,剧烈颤抖起来。
伴随他的颤抖。
阿尔巴脸上的皮肤下方,居然好似有无数根肉须蠕动,将那层薄薄的皮肤顶的凹凸不平,宛若有无数肉虫在里面钻来钻去!
这诡异一幕。
即使布莱恩心里有预期,依旧被惊的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这到底是一头什么怪物!
他不敢犹豫。
砰砰砰~
直到清空弹匣。
布莱恩才抢过方向盘,将汽车停了下来。
他使用的是大众款格洛克17型为9毫米口径手枪,装弹量17发。
足足十七发子弹!
将阿尔巴的脸蛋,打成了马蜂窝。
诡异的是。
那些伤口,居然看不到一点血液流出,反而有密密麻麻的血红色肉芽,顺着那些弹孔,争先恐后地冒头,在空气中蠕动,看得人头皮发麻。
“艹!”
“这是死了还是没死啊!”
布莱恩不敢靠近,抓起拐杖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