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识的字只能说是不当一个睁眼瞎,没有研究过兵法和兵书,打仗的时候只想着取巧。
但是,总兵大人您二话没说就让甘某在西征伐胡这件大事上,领了五千精兵的先锋营!
如此信任,总兵大人就是甘某的伯乐啊!
都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就让甘某舔着脸这匹自喻的千里马,敬伯乐总兵大人一杯酒!”
众将领:“好好好!说得好!”
一个个苦着脸,心里止不住瑟瑟发抖:
上马一杆木枪出入敌军能杀上数个来回的狠人,下马与他们比起溜须上级来,那马屁拍得他们望尘莫及。
不愧是秀才家的娘子,那文绉绉的词儿一套一套的,看把熊总兵给美得合不拢嘴。
哪个上位者不喜欢这种,又能干、又会说好话的下属呢?
比不了,真是比不了!
方方面面完败!
他们这会儿无比庆幸对方是一介女流,要是胯下多了二两肉,就是熊总兵这个位置以她的军功也是能拼一拼的。
这么想着,又有些郁闷了。
他们知道的道理,熊总兵自然也知道。
所以今后,这位甘将军多半就是熊总兵麾下第一得意人啦。
心里藏着小心思,葡萄酒越喝越酸涩。
男人天生就比女人向往权势。
其实,甘明兰本人根本就没有那么强的野心。
从军不过是改变流放犯身份的最佳选择。
一个从五品的游击将军的头衔,能让她和家人活得更自在些。
你让她去操心几十万的军费,吃喝?
抱歉!
没那能耐,也不愿意干。
先锋营就很好,有外挂她才不怕打仗。
一切都是刚刚好!
夜里她骑着野马马王出去跑了一大圈,还给在大漠里饥渴了一天的牛羊们人工造了一大片狗米草草地。
并让阿土大王带着它的沙鼠大军,在草地中间挖出了一个五亩地大小的水泡子来。
其实,后世的专家们都说,这片沙漠的地下水量还是很丰富的。
问题就在于。
大漠中的流沙,无法保留住这些地表水,地表水只能转化为地下水和蒸发消失。
她用了大半个晚上淘神费力干这些活儿,不是瞎操心。
这些长满了脂肪的肥羊和肥牛,如果被迫停止进食与喝水,只要三五天就会开始急速掉肉。
加上大漠里白日的气温极高,牲畜们因高温中暑死亡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就这么的,在阿土大王连续三天都找到了绿洲后,先锋营的人差点就把它给神话了。
新嫩的牧草和甘甜的湖水,他们的战马都跟着沾了光。
不仅是马。
人也需要喝水。
水囊装了金沙后,他们对阿土大王这种能精准找到水源的能耐,愈加看重。
牲畜们都知道,白天拼上全力的跑,天黑之前准能吃上美美的自助餐,脚步都比之前快上了三分之一。
如此这般,走了半个月就进入了哈密卫。
这天,羊倌们走到天黑,也只走到了离哈密城还有一百多里的一片戈壁中。 </div>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