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区,有近百年的老历史,住户都已经搬得差不多,只有一些念旧的人还继续住在着。
沈诚跟那些不愿意拥抱新时代的老住户不同,他住在这只是因为穷。
把二手小电驴用粗大的铁链锁在楼下,沈诚步入一栋旧楼,很快来到402门前,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时间刚好是秋季,走廊里凉飕飕的,开门之后,一股宛如寒冬腊月的冷风从家中吹出来,令人浑身泛起鸡皮疙瘩。
沈诚早已见惯不怪,走进屋内,顺手关门,在玄关换上拖鞋后来到客厅。
屋内一片漆黑,窗户都被厚厚的帘布挡住,不透露出一丝光芒。
极致的冷意萦绕在这片小小的空间内。
别误会,不是闹鬼,而是空调开得很低。
也不对,这里确实闹鬼,闹吸血鬼。
“你还知道回来啊?”
慵懒的嗓音突然响起。
沈诚能够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沙发上,那就是霸占他家的吸血鬼,名字叫做萧青雀。
他放下公文包,解开领带:“鬼鬼,这里是我的家,我不回来又能去哪呢?”
“不要随便给我取外号。”
听到“鬼鬼”这个称呼,萧青雀有点不满:“血呢?别告诉我你今天又没弄到血。”
话音刚落,沈诚就已经从公文包里取出一袋血,朝沙发丢过去:“省着点吃,这可是我今晚狗口夺食,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萧青雀抬手接住血包,感觉沈诚今天怪怪的,行为举止跟往常有些不太一样。
但她也没多想,用牙齿在血包上咬开一道小口,迫不及待吸吮起来,不放过任何一点血液。
只吸了两口,她就皱起眉头:“这血的味道不对吧?”
“怎么会不对?”
沈诚不相信她的判断:“这可是正宗的黑狗血。”
“噗!”
萧青雀一口血从嘴里喷出来,一脸惊愕:“你给我喝狗血?”
沈诚脱下外套放在一边,耸肩道:“你要是不喜欢,我很抱歉,可你也没说你不喝啊。”
下一秒,萧青雀从沙发扑过来,一把掐住沈诚的喉咙,将他整个人原地提起来:“臭小子,你不想活啦?用狗血来耍我。”
沈诚总算看清楚萧青雀的模样。
她拥有如瀑布一般的黑发,肌肤惨白无血色,上半身只穿着一件小背心,精致的锁骨下赛进两颗沉甸甸的饱满果实。
下半身穿着齐B小短裤,一双充满肉感的大白腿格外醒目。
她长着一张足够漂亮的脸蛋,五官精致而完美,双眼如同红宝石,在黑暗中散发出红色光芒。
“我确实不想活了。”
沈诚没有挣扎,努力从喉咙里发出声音:“我得了白血病,已经活不了多久。”
恼火的萧青雀微微一怔,五指下意识松开,让沈诚掉下来。
沈诚摔在地上,摸了一下被掐破皮的脖子,询问道:“你之前不是说要把我变成吸血鬼吗?说话还算不算数?”
萧青雀疑惑盯着他:“你确定?如果被我变成吸血鬼,那你永远都是我的奴隶……”
她话还没说完,沈诚就已经在地上躺平了:“来吧,不要因为我是处男而怜惜我,狠狠的给我咬。”
萧青雀把沈诚的反常举动,当做是患病后的性情大变。
其实她早就想把沈诚发展成自己的小弟,不过因为是第一个,所以还在考察期内,没想到他自己反而变得主动起来了。
“我还没喝过癌症病人的血,万一拉肚子怎么办?”
萧青雀嘀咕着,但也不再犹豫,伸手把沈诚从地上抓起来,扒开他的脖子。
她正要咬,忽然一把将沈诚摸向自己屁股的手拍开:“你摸什么?”
沈诚面不改色的解释:“我有点紧张,需要抓一抓柔软的东西来缓解情绪,你有四个,借我一個又不会怀孕。”
“我借伱个锤子。”
萧青雀不再听他的废话,一口咬住他的脖子,尖锐的牙齿洞穿血肉,将吸血鬼的本源之血注入他的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