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
彭万华继续喝茶,反正自己不慌。
马思思默默喝了好几口茶,眼睛扫视了一圈,打破了平静:“大黑呢,怎么没看到它的身影?”
大黑作为她和彭万华的感情见证者,她还是有些怀念的。
即便当初离开的时候,大黑不愿意跟着她,甚至还对她呲牙。
但那段不怎么好的记忆,在这些年随着时光的发酵,都重新变得熠熠生辉,令人回味。
“在我……我一个朋友那。”
在我胡同底那个大四合院那里。
彭万华差点说漏嘴。
“你不会怕睹物思人,把它卖了吧?”马思思不信任道。
彭万华一笑,心想:你可真能脑补。
便道:“你要想去看看,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看看,反正就在这条胡同里。”
“行,反正没事,我去看看它。”马思思站起身。
彭万华随即拿起钥匙,出了院门,带着马思思往胡同底走去。
来到胡同底。
一座三进三路的超大四合院呈现在二人眼前。
这个大四合院已经被改造成彭万华私人收藏馆和车库。
平时除了大黑在看门,还有两个门卫。
此刻见彭万华过来,两人赶紧站了起来,“彭先生好。”
彭万华点点头,“我来看看大黑。”
随即穿过门卫室,来到了前院。
大黑听到熟悉的声音,迅速从狗屋里钻出来,然后咕咚咕咚踩着地板跑了过来。
长时间没见,它激动地人立而起,差点把彭万华扑倒!
彭万华笑着揉了揉大黑的脑袋,给它挠挠脖子,安抚了一下它。
“大黑!”马思思上前打招呼。
大黑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迟疑。
已经十年了,它有些陌生。
尤其是马思思现在还卷了个方便面发型,更让它觉得陌生。
别说狗了,这么长时间,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记得。
十年相当于一个人从小学毕业到大学毕业。
一般人大学毕业,还能记得从未联系过小学同学的名字嘛?
至于面对面能不能认识,那就更难说了。
而且狗的寿命比人还短。
十年时间相当于狗的大半辈子。
马思思见它没反应,顿时心中一沉,莫名感觉有些伤心。
“真是狼心狗肺的东西,想当初还是我把你从雪窝里救出来的呢!”
她咬着牙道。
大黑眼皮眨了眨,忽然像是记起来什么一般,眼神顿时一凝!
“汪汪汪!”
顿时龇牙咧嘴、怒目而视!
仿佛在说:你这个狠心的毒妇,差点拽掉我尾巴,竟然还有脸回来?
我咬死你!
要不是彭万华奋力抱住它,马思思绝对少不了被咬一口。
马思思被吓得往后一大跳!
她没想到大黑竟然这么记仇!
“不就是当初离开时拽了下尾巴吗?有必要记仇记到现在吗?”
马思思有些不忿道。
她估计不知道当时她那奋力一揪,直接让大黑骨折了,甚至差点就让大黑从此没了尾巴。
大黑痛的好几天睡不好觉。
最后还是大姐彭万梅心细,发现了它的问题,并带它去看了兽医,重新接上了骨头。
彭万华赶紧把大黑拉回了狗屋,“行了行了,看在我面子上暂时不跟她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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