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是凌晨一点。
天东青山的夜空中,细细的雨丝越来越大。
燕郊沈家村的玉米地头上,却有皎洁的月光洒下。
一群蚊子,在沈老爹的头顶上空,来回的飞舞。
不过。
坐在地头上默默吸烟的沈老爹,并没有理睬这些表演欲很强的蚊子。
他在认真的,慎重的考虑一件事。
昨晚。
爱女真真打来了电话,就问了他一个问题:“那么多人群殴我男人时,你这个当老丈人的,还能袖手旁观?”
“哎。如果仅仅是三两家,也就算了。可那么多人,好像苍蝇看到裂缝的鸡蛋那样,嗡嗡的扑上去,那确实就过了。尤其陈商王,也都参与了期间。”
沈老爹考虑良久,才轻轻地叹了口气:“不但是以大欺小,更是恃强凌弱。我这个当老丈人的,如果不出手。真真还真有可能,以后再也不回娘家了。”
那么该怎么出手呢?
沈老爹抬手驱赶了下那些蚊子,站起来趿拉着破布鞋,倒背着双手,吐嗒吐嗒的回到了村子里。
来到一家宅院门口,也不管现在是几点,他就抬手抓住门环,轻轻扣动了几下。
沈家村宁静的夜晚,立即被一声犬吠给惊碎。
不过。
迅速跑到宅门后的狗儿,嗅了几下鼻子后,马上就停止了吠叫,欢快的摇起了尾巴。
还回头对着亮起灯的卧室,啾啾的叫了几声。
好像在通知沈家次子沈南山:“快点滚起来,你爹来了!”
吱呀一声。
穿着大花裤衩子的沈老二,穿着拖鞋跑过来,打开了院门:“爹,这么晚了,您还没睡?”
“睡不着,真真昨晚不是来电话了吗?”
沈老爹扭头就走,蹲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榆树下。
沈家村到处是树。
但所有的树,全都是榆树。
因为这种树,能吃!
不但榆花可食用,树皮也是一道“美味”。
这也是沈家村,在过去很多年内的最后储备粮。
沈老二走到老爹的身边蹲下来,顺势从老爹后腰拿出烟袋锅子,点燃。
“我记得前两天时,你说你妹夫的公司,新开了一家时装厂?”
沈老爹眼巴巴的看着次子,吸着他的烟袋锅子,有些馋的抿了下嘴角。
沈家次子在沈家村的职责,专门搜集情报。
“对。”
沈南山随口回答:“是以韦烈那个锦衣头子的爱女、韦听的名字为名。据说,是因为韦听的身材非常,市面上买不到她穿得衣服。格外会哄女人的妹夫,索性专门为她创建了一家时装厂。”
沈老爹皱眉:“为什么不叫真真时装?”
沈南山——
懒得回答老爹,这个醋味十足的问题。
咳,咳咳。
当夜风吹着旱烟的烟气飘过来后,沈老爹赶紧贪婪的吸了几口,却因用力过猛,咳嗽了起来。
沈南山赶紧把烟袋锅子,还给了老爹。
沈老爹美滋滋的吸了几口后,成功止咳:“后天早上,送我去天东云湖。”
啊?
沈南山愣住。
沈老爹继续说:“我要去听听时装打工,赚点小钱,给我的小五孙子,攒点钱买好吃的。”
他那个小五孙子,是沈老西家几个月前出生的,虎头虎脑的特可爱。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
多少年来,都没离开过沈家村的沈老爹,要去云湖的听听时装去打工!
“爹,爹啊。”
沈南山吃吃的问:“就算您想帮妹夫,有必要亲自出马吗?给陈家老头,商家老头打电话,骂他们一顿,不就把问题解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