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奎哪里有什么好衣服啊。
唯一的一件中山装已经洗的泛白,穿上之后,就是个穷酸。
“这样不行,来,你穿我的衣服。”
一件崭新的白衬衫,一条米黄色裤子,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
嗯……光鲜亮丽。
麻利的把这几件衣物套在身上,这货顿时变的人模狗样起来。
李爱国换上王大奎的劳动布裤子,棕色麻布衬衫,显得有点小,走起路来有些别扭。
不过没关系。
今天的主角是王大奎。
这小子穿上这身行头,再配上他那张憨厚的脸庞,就是上好的肥羊。
李爱国打量了几眼肥气逼人的王大奎,满意的点点头。
拿出两张五块钱塞到他手上,又把打火机递到他手里。
“这钱你揣兜里,打火机等会拿出来,惊瞎他们的狗眼。”
王大奎震惊着李爱国的手笔:“钱就算了,我也看刘长义那孙贼不顺眼。”
现在是新社会了,还敢虐待童养媳,这样的人就算是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这都是小钱,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李爱国现在也不在意这一点。
怕刘长义那小子跑了,便急匆匆的带着他离开了大杂院。
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路风驰电掣,来到了位于正阳门旁边的小酒馆前。
这里是京城的繁华地带。
街上人头攒动,自行车的铃铛声不绝于耳,偶尔还能看到冒着黑烟的吉普车路过。
看到两人过来,一直盯着小小酒馆门口的张二炮和小黑蛋跑了过来。
张二炮擦了擦鼻涕,压低声音汇报:“爱国哥,大奎哥,刘长义就在里面,靠窗户的位置,两人正在喝酒呢。”
顺着刘张二炮的目光,李爱国隔着窗户看到刘长义正跟一个人年轻人闲聊。
那年轻人长的很有特色。
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浅薄,按理说也算是五官端正。
但是组合在一起,总觉得让人看到一头野狼似的。
这人好像有点印象
李爱国皱着眉头思忖片刻,猛地一拍大腿。
这货不就是鼎鼎有名的小混蛋嘛!
只是现在的小混蛋比原著中的年轻几岁。
虽多了几分稚嫩,阴狠已经写在了眉宇之间。
王大奎常跑江湖的,这会认出了小混蛋。
皱起眉头:“爱国哥,这人是新街口一带,有名的“佛爷”,专门跟大院子弟作对,常年怀揣刺刀,下手毒辣。刘长义请他喝酒,估计没啥好事。”
“走,咱们去听听。”
李爱国猫着腰,走过去,凑到玻璃窗户旁边。
一阵冰冷的声音,顺着缝隙钻了出来。
小酒馆内酒香四溢。
有钱的酒客点一盘花生米,要一壶老酒,悠然自得的小酌起来。
寒酸一点的,酒菜就是一根铁钉,还得是生锈的那种。
喝一口酒,就拿那根铁钉子在嘴里嘬那么一下。
也很快乐。
酒馆内的嬉笑怒骂的气氛很是热烈。
刘长义环视四周,见没人注意这边,这才端起酒壶,给小混蛋倒了一杯酒。
“我说周长利,上回说的那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窗外的李爱国见有服务员端来酒菜,往下面蹲了蹲,打算听听这孙子要跟小混混商量什么事。
屋内,周长利端起酒杯,为难道:“刘爷,您的事真不好办,那个李爱国住在大杂院,人来人往的,我没办法动手啊,还有,他是机务段职工,要是招惹了,会有大麻烦。”
卧槽。
李爱国听说跟自己有关系,连忙竖起了耳朵。
“周长利小混蛋,咱们四九城谁不知道你的名声。”
刘长义端起酒杯,美美的喝一口酒,啧啧两声:“你连大院里那些小伙子,都敢攮,还没办法一个小小的铁道职工?”
听到这话,周长利的神情得意几分,嘴角微微翘起。
刘长义接着说道:
“至于大杂院人多,你不好动手,也用不着你在那里动手,这几天李爱国那孙贼睡在机务段宿舍,我从一个老朋友那里,知道一条可以绕过保卫干事的小路。”
“我家那个小贱人就住在宿舍里,我去过两次,那里的屋门压根不上锁。”
“等到晚上,你悄悄摸进宿舍,趁他睡着了,刺刀顺着脖子一抹,事情就齐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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