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二楼,藏书房。
九嗣将这作为据点时,藏书房是王子凯的宿舍,不过搬家后东西全部清理过,没留下任何痕迹,这儿也恢复了原貌。
书房安静,书柜古朴,整齐码放的书籍散发着时光沉淀后的知识气息,头顶的圆形天窗投下一束灰蓝月光,像舞台上的灯光,正好契合了重要之事的仪式感,这自然是骏马精心挑选的表白地。
胖俊穿灰色针织开衫,内搭白衬衫,舒服得体又不会不过于正式。
他蓄长一些的头发梳着三七分,造了型,略显蓬松,正好遮盖后脑勺的扁平,让头型更饱满。
减肥后的他脸盘小了不少,五官的轮廓也明显了些,改变最大的是双眼,清亮有神。
如今的胖俊已经算不上胖,顶多是壮,虽然他离“帅哥”这个词还差很远,但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大概也是他这一生中的颜值巅峰。
这些天,胖俊已经对着镜子演练过无数次的表白,光是表白的台词都写了十几版,最后在斗虎的提点下,他选择了最简单、自然、真诚的方式。
用斗虎的话说:千万别玩花里胡哨那一套,这样至少死得比较有尊严。
两人走近书房后,白兔很自觉地虚掩上门,她淡淡地问:“找我什么事?”
白兔考虑到今晚的战斗,又穿上初次见面时的装束。
鸭舌帽、棒球服、牛仔热裤加黑丝袜、球鞋,背着一根棒球棍,一身小太妹的打扮。
她站在那一束月光的边缘,没有走进光束中,却依然不妨碍她的漂亮和灵动。
“白兔,你肯定知道。”胖俊努力不怯场,直视白兔的双眼:“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你,后来慢慢了解你,我越发确定自己不是见色起意,是真的喜欢。我对其他女孩,从来没有这样动心的感觉。”
胖俊鼓起勇气:“所以,我希望能跟你交往。”
白兔低头,双手别在身后,脚尖不自觉地点着地,声音幽幽的:“骏马,你喜欢我什么呢?”
胖俊一愣,没想过白兔会问这个。
他绷着脸想了一会,然后认真回答:“都喜欢。你的好,你的坏,你的小聪明,你的善良,你的暴躁脾气,你的真性情,你的狡猾和功利,你对外人的冷酷,对自己人的偏袒,你喜欢的小说,你爱吃的麻辣兔头,你的指甲油,你穿烂的球鞋,你的脏话……所有的一切,我都喜欢。”
白兔抬头看向胖俊,眼眶泛红:“骏马,你早知道我在利用你对不对?”
胖俊点点头:“呵呵,我只是笨,又不蠢。”
“那你也知道,我跟你一开始就没可能对不对?”白兔问。
胖俊点点头:“知道,但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我总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嗯。”
白兔十分正式地朝骏马鞠躬道歉:“骏马,对不起,你很好,但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好的。”骏马答应得很干脆,在心中长舒了一口气。
很奇怪,以前胖俊一直很害怕这一刻的到来,就像做了个美梦,又隐约意识到这是梦,便很害怕自己会醒。
可慢慢的,美梦让他患得患失,一点也不美了,于是他想着:快点醒来吧,让我失去这虚幻的幸福吧。
终于,梦醒了。
骏马解脱了,他可以心安理得地伤心难过,自艾自怨。
他以后随时可以能好朋友一起喝酒吹牛,一起缅怀青春,他可以骄傲地拍着胸脯说:我这辈子爱过一个姑娘,我尽了全力,我没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