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邪养伤期间,也都是仰仗这里的父老乡亲每日为他送饭。
今日,李婶做了野菜饼,外酥里嫩,口感极好。
王婶熬了乌鸡汤,又鲜又香,远远就闻到了香味。
赵叔今日上山打猎,运气极好,猎了两只野兔回来,做了一锅兔肉,解馋又美味。
几人将自家做的美味都分了一碗出来,在庭院中央支了张桌子,热情的招呼凌雪和墨邪几人过去享用。
盛情难却下,凌雪倒也没再推辞,她净了手,唤墨邪和玉珠一同过去享用。
几人正吃着,便见刘大力端着盆大的碗,从赵叔家里出来,碗里的兔肉都快要溢出来了,嘴里还叼着一只兔腿。
刘大力平日里不爱做饭,吃喝都是去别人家混吃混喝,不过,他也不是毫无用处,每日上山打猎他出力最多,今日这两只兔肉还是他扑到的。
都是乡里乡亲,众人也不见怪。只是他饭量极大,每每去别人家混吃,别人都只能吃五分饱。
于是乡亲们也时常打趣他。
赵叔道:“刘大力!你是饿死鬼投胎啊,连吃带拿的,也不怕撑死啊。”
刘大力大快朵颐地啃着手上的兔腿,一脸无畏地道:“老子身体好着呢!能吃是福懂不懂?”
不料,这次他话说得太满,当晚便出了事。
刘大力病了。
一夜之间,他生了一场很罕见的病,一晚上高烧不止,浑身奇痒难耐。到了次日一早,身上便长满了水痘,看上去十分骇人。
凌雪赶到时,众人正堵在门外,纷纷探着脑袋往里面张望。
张叔主动向凌雪说明了情况,将刘大力的症状说给凌雪听,猜测是那碗兔肉的缘故。
凌雪道:“不可能,若真是那兔肉的缘故,我们都吃了,不可能就他一个人出现症状。”
她取出白布捂住口鼻,推开门外围观的百姓道:“都别看了,都散了吧。”
人群中,有人问:“刘大力这是生了什么怪病啊?看着怪吓人的。”
凌雪道:“现在还不知道,重要的是,你们不要再凑热闹了,若这病具有传染性,你们没准也会被传染。”
众人一听,哪里还敢观望,生怕自己被传染上这种怪病,纷纷避远了去。
凌雪做好了防护,义无反顾地走了进去。
彼时,刘大力早已失去了意识,整个人浑浑噩噩的,也分不清来人,只神志不清地在嘴里呢喃着什么。
凌雪用白布盖住他的手腕,替他诊了诊脉,又用银针挑破他身上的水痘,仔细查验了一番,终于得出结论。
他这是患了疾疮!
“疾疮”又称为疹痘!一旦触发,奇痒难耐,抓挠下皮肤会立刻冒出水痘。水痘一破,溢出黄水,皮肤一旦沾上黄水,又会引起瘙痒,继而引发更多水痘,让患者高烧不止,生不如死。
另外,这病还具有传染性。水痘破裂后,溢出的黄水便是传染的途径,常人皮肤若是直接接触,会立刻被传染。
好在凌雪做足了防备,并没有被沾染上黄水。
这病看似恐怖,倒也不是无可救药,只要对症下药,不出七日便好。
只是,凌雪觉得心有疑虑。
这病属实来得蹊跷,好端端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染上这种病。
更何况,这病唯有一个源头,那便是沾染上带有奇毒的锦阳花。
可这花生长在悬崖峭壁,世间罕有,刘大力又怎会接触得到?
细细想来,他这病来得蹊跷又突然,倒像是刻意而为之。
凌雪一时也想不通,幕后之人这么做的意义何在。若只是刘大力得罪了人,被人寻仇针对,倒也好理解,可若是针对她,又有何目的呢?
凌雪不做迟疑,当即将刘大力隔离治疗,万不能传染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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