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阳这话一说,星暮娃就抓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你们那里?靠山部落吗?”
秦朝阳一听,知道自己说漏嘴了。
“嗯嗯嗯~”
“真好吃!”
秦朝阳又拿了一块,把话题岔开。
星暮娃见状,也没有想太多。
“你要是喜欢吃,以后我就多买一点,反正这东西又不贵。”
“秦公子,咱们都这么熟了,你也别叫我什么星暮小姐,我也不称呼你秦公子了,不如我们称呼各自的名字如何?”
星暮娃一边说着一边带着一点忐忑,毕竟称呼名字,那是关系不错的人才会这样。
说白了,这个女人就是想拉近一下关系。
秦朝阳倒是觉得无所谓,星暮小姐,称呼起来确实有点别扭。
“行,你和雨彤一样喊我朝阳就行,我就喊你娃娃吧!”
因为这个女人是复姓,单名一个娃字,所以称呼名字的话语感就有点奇怪。
那么就用一下比较好玩的叠词好了。
比如在地球那边,秦朝阳就有好几个静静,她们都爱听自己这么叫!
“朝阳,你们今天上午是去哪里玩了呀?”
这称呼一改,星暮娃立马就换上来用了。
“去了拍卖行,你们家的,这个拳套就是在你们家的拍卖行买的。”
星暮娃点了点头,不过好像又想起来了什么。
“你不是说你喜欢用刀的吗,怎么现在又改用拳套了?”
秦朝阳微笑。
“这样挺好的,主要是爆发力强。”
“我这一拳下去,可以发挥我身体里十成的力量,拿刀的话我总感觉不得劲。”
星暮娃认可了这个说法,要论爆发力,那绝对是拳头最得劲。
不过用拳头打架,说白了,缺点还是蛮多的。
首先一点,就是这攻击距离没有拿武器的人来得长。
其次就是危险系数增加,毕竟像刀剑之类的,就算在战斗中被损坏了,那也是武器先扛一波,然后才到身体。
但是拳套不一样,一旦被对方毁去,那么紧紧包裹着的手很可能就会直接受伤。
“对了,这五天时间内我们尽量多买一些石头,五天后我会离开一段时间,大概在十天半个月左右。”
“所以我会先将源给解出来,你在这边慢慢出手就行……”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