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三百零六章 姓唐的,我就是不服你!(2/3)

你要知道,所有的减刑都有一个基础条件,那就是你得认罪,你不认罪的话,按照法理解释,那就是说你连自己的错误都没认识到,更需要改造了。

所以不认罪是不可能减刑的。

那位就是一直不认罪,一直在申诉,出狱后被改判无罪。

兰保胜被带了回去,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要想顶住这些压力很难,但他还是觉得自己不能认,打工人被辞退了,要补偿都不行了吗?

那劳动法设立的意义在哪里?

夏光玲很是无奈,不过她也不能在这里多呆,因为光明分局那边抓了很多很多人,连带着他们检察院最近都快要忙疯了。

所以很快夏光玲便和同事回了检察院,直接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这个案子要快点弄完,腾出时间来处理那一堆的案子。

办公室内,老唐心情不是很好,他在之前刚刚会见完兰保胜,对方说的那句话让他很认同,没犯罪我为什么要认罪!

老唐并不是说认罪认罚制度不好,只是在有考核的情况下,一些工作已经做得变了味道。

这个制度本意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的。

算了,案子既然已经到了法院,那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首先就是要去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一个案子有三个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查阶段找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找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就是找法院了。

顺便他也要去法院再次阅卷,看看检察院的起诉状。

虽然当初在检察院阅卷的时候已经看过公安机关给的起诉意见书了,但是吧……在这些单位待过的都知道,基本上这玩意检察院肯定要重写的。

公安机关决定案子立不立,但逮捕和起诉都是检察院决定,所以有的时候,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懂法,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事多……

这和其他的没关系,单纯是因为工作性质,就像是律师和检察官,双方之间并没有什么私人恩怨,甚至有的还可能是同学。

但工作性质决定双方天然对立。

下楼,老唐一路溜达着就来到了光明区法院。

“唐律师来了?”有人打招呼道:“这次又有什么事?周法官可是等你好久了。”

老唐闻言摆摆手笑道:“这次来不找他,接了个刑案,今天来阅卷的。”

他到光明区法院,那真的是像到家一样,没多费劲就直接找到了该案的法官助理,直接开始阅卷了。

首先看的就是起诉状,当看到量刑那里时,老唐的眉头顿时皱起。

敲诈勒索五万元,已经算数额巨大了,刑法规定的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按照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敲诈勒索罪,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内确定量刑起点。

而这份起诉状中,对于兰保胜的量刑建议赫然是有期徒刑七年,因为他不单单有五万的既遂,还有十万的未遂!

除此之外,没有认罪认罚,没有自首,更没有谅解书,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

不错,很不错,这样才有点意思嘛。

阅卷完成后老唐并没有在法院多留,接下来就等着法院开庭吧,只有先把这个案子做成无罪,后面的一系列计划才能开始。

另一边,元和市政绿化有限公司内,郑总也已经知道了情况。

唐方镜也就罢了,那人就是个疯子,所以做出什么事来都好像很正常。

但这次的关键是,兰保胜居然从头到尾都那么硬气!

“兰保胜他不会以为有唐方镜在,他就能没事吧?唐方镜也只是一个人而已,证据那么充分,他兰保胜怎么就那么敢呢!”郑总皱着眉头道。

当初选兰保胜来杀鸡儆猴的时候也没想过对方会这么硬。

面前的陈静也是叹口气,不过很快转头看向了身边的男人道:“吕主任,现在这个情况,你觉得案子有没有无罪的可能啊?”

被叫做吕主任的男人赫然便是已经消失很久的吕志章!

曾经业内有名的刑事大律师,后来被张伟搞进去不能再当律师的那位。

这会儿吕志章脸上带着一种自信的微笑道:“郑总,陈总,这个案子你们大可以放心,证据那么充分的情况下,他唐方镜就算是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无罪。”

“他不是整天都把‘证据说话’挂在嘴上嘛,这个案子甚至完全都可以零口供办案的,就算是唐方镜又能如何!”

看的出来,经历过那样的事之后,这位曾经的刑辩大律师好像脱胎换骨了一样,好像有了一点老唐的气质,说话做事都让人很信服。

正如老唐当初想的那样,这个案子后面有刑事高手专门进行策划,他就是那个策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