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四十九章 大聪明遍地都是(3/3)

也就是说你的证据是真的,但法院可以选择不认,因为你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说人话就是,你的证据是关键证据,法院是会认,但会对你进行罚款甚至拘留,看你这情况给法院造成的影响大不大。

而这罚款更有意思,比如你这案子,本来是判赔一万的,你拿出新证据来,好采纳证据你不用赔了,但是,可能直接给你罚两万。

反正就是加大这个惩罚力度,让你知道别故意这么做,你这是纯粹给法院添麻烦呢。

所以老唐才说,这么多年了很多法务还是抱着老传统,民事诉讼法都被修改几次了,结果这些人没有一点进步。

签了合同后扣合同不给员工,或者是明明有合同就说没劳动关系,放在以前,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去维权,劳动合同法形容虚设,那自然是没什么问题的。

反正不告不理嘛。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年轻人从来不惯着你,该仲裁仲裁该起诉起诉,你这一招就不灵了。

哪怕维权时间长,但终归会有一个结果。

所以导致了一个后果,最近这几年,类似的案例真不少,只能感慨一句,大聪明真多,都不敢这么写,感觉逻辑不通,但现实中就是敢这么干……

等待仲裁委开庭,又是三天过去了,第三天的头上,老唐接到了电话,蓝山区行政复议已经有了结果。

还是信访局的复议接待室,钱子丰满脸笑容道:“唐律师来了,这是给你的复议结果。”

正常来说这种都是邮寄的。

老唐接过来看了看顿时笑了,蓝山区这边直接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

理由嘛也简单,经过调查发现,是林述强骂人在先,同样也是林述强动手在先,杨铁志属于被动反击。

虽然反击明显过当了,但毕竟事出有因。

所以决定撤销行政拘留,当事人杨铁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国家赔偿。

这倒是很有意思,东方不亮西方亮,原本以为那个公司会稍微怂点,结果人家选择了正面硬刚,根本不带怕的。

反倒是行政复议这边,原本以为不顶用,大概率得去起诉,结果这么给力,直接就把拘留撤销了。

总不能是因为我之前搞得动静太大吧?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其实老唐也没有意识到他之前在林城掀起的风暴到底影响多大!

三十一个案子,基本上把林城给好好犁了一遍。

而且关键是他当初在林城,一开始也是选择去公安机关的,只不过那会是报案。

对方没给立案后他选择了刑事自诉。

这次虽然有点不同,是行政拘留,但是,如果复议不给通过,对方肯定要选择行政诉讼的。

那到时候万一再出点什么意外……

这个案件其实就属于模棱两可的,一方面林述强受伤重,另一方面林述强也是先动手挑衅的那个,怎么说都能说过去。

互殴案件就是这样。

不过对于老唐来说省事了不少,随即站起身道:“有这个结果也不错,谢谢你了。”

对面的钱子丰赶忙道:“没事没事唐律师,这都小事,您以后来这边直接打我电话就行。”

对,打电话就行,根本没必要去什么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老唐笑了笑,走出信访局,随即拨通了杨铁志的电话。

“暂时先给你说个好消息,你的行政拘留被撤销了,我准备给你申请国家赔偿,十天的时间也就是三千七百多,罚款也会很快退给你……”

电话另一边,正在工地上吭哧吭哧干活的杨铁志闻言愣住了,行政拘留撤销,国家赔偿小四千块?

这……唐律师不是去给自己处理那三万块的嘛……

不过懵逼过后便是一阵阵的兴奋,以前他看唐方镜视频,有时候并不能理解那些当事人的心情。

不过现在他理解了!

唐律师简直是个宝藏,分分钟就能给你来很多惊喜!

…………

凯绅物流公司内,又出去跑了一趟的林述强回来了,这会坐到了刘总的办公室内。

“啊?杨铁志雇律师和公司仲裁,申请工伤?不是,他咋好意思的?”

刘总摆摆手道:“现在就别说这些话了,你不是告他了嘛,想想办法让他别找麻烦!”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