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四十七章 多少年了,这些法务都不知道学习吗?(3/3)

所以老唐其实不太想找,这已经算是花钱买对方的命了!

真的有了保镖,真的让死一个,那下次自己就投鼠忌器了,保镖也会成为自己的软肋……

难办啊。

左右都觉得难办,于是老唐又出了酒店,逛着逛着,身边出现了一个单位,上面写着:蓝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

他这边很难办,人社部门的领导在接到汇报后更难办!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如果这不是唐方镜递上来的材料,那直接就会给打回去,真以为我们这什么都能管啊。

但考虑到唐方镜消失一年重出江湖,所以这边领导还是打算先进行调查。

于是,凯绅物流公司很快接到了电话。

办公室内,王总正在和公司老板刘总聊着天。

搞物流的,放在以前那必须得有两把刷子才行,不然天知道你这车和船出去会遇到什么情况。

当然现在人家都是企业家。

结果就在此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很快公司法务部门的总监走了进来道:“刘总,诶王总也在呢,刚刚区人社局那边来了电话,说是我们单位有员工去申请做工伤认定了。”

“他们问我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我们没有及时沟通。”

正常来说工伤认定都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而如果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也就是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就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什么不利后果呢,就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的费用,全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也是倒逼用人单位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地提出申请,你不提,那这之前花的钱都得你出。

法务总监知道这情况,所以在接到调查电话后便赶紧来汇报。

刘总闻言一愣,扭头看看王总道:“什么情况,咱们公司最近有工伤情况吗?”

毕竟王总是负责具体业务的,要是真的有人有工伤,他肯定知道。

然而王总同样懵逼:“我不知道啊,什么汇报都没有,郭总,你说那个申请工伤的员工叫什么名字啊,我回头查一查。”

法务郭总闻言道:“叫杨铁志,咱们公司一条船上的水手。”

杨铁志?王总脸上懵逼更深了,旁边的刘总闻言道:“老王,你知道这人?”

“刘总,你也知道这人啊,就是前段时间咱们开了的那个……和老林打架的那个,想起来了吧!”王总赶忙回道。

“我是没想到这人居然会去申请做什么工伤认定!”

简直是离了个大谱,王总之前想到对方可能会去告或者是闹事,所以他也吩咐过让下面注意点。

但是,他想到的“告”也仅限于去做劳动仲裁。

怎么想都不可能想到说对方居然会申请工伤认定!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你把老林打成那样,结果现在你去申请工伤认定?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不要脸的人!

旁边的刘总也想起来了,一张脸顿时沉了下来:“杨铁志对吧,这人踏马的是脑子不对还是咋,他还有脸去申请工伤认定?”

“老郭,你有什么办法?”

法务总监马上说道:“这个我们可以和人社局说,就说这人之前也不是公司的员工,是临时雇来的水手,更不用说已经被辞退了,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这也是很多公司遇到员工私下申请工伤时候的做法,尤其是一些和临时工沾边的职业,比如外卖员这种。

你要申请工伤是吧,那现在我就说你不是我们的员工,既然没有劳动关系,那就不存在工伤认定。

因为工伤只有劳动者才有,你临时工连劳动者都算不上。

就像老唐之前做的那个外卖员的案子,单单确定他是劳动者都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实在是这年头各种生造词儿。

比如什么“共享员工”,被各种鼓吹,认为是用工方式的一大创新,是对用人单位,员工等几方都有好处的大好事。

确实,这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但这和临时工有什么区别……

无非就是意味着劳动法根本管不到了……

所以你要认定工伤是吧,那你先去劳动仲裁吧,先确定了劳动关系再来找我们认定工伤。

公司难道不知道这情况吗?公司很清楚的,只要你去仲裁公司就会败诉,但无所谓啊,就是给你制造麻烦,让你维权更加困难。

刘总闻言顿时笑了:“还是你有办法,那就这么办吧。”

时间一晃来到了第二天,老唐接到了人社部门的电话。

“哦,我知道了,你们的意思是说,目前杨铁志和凯绅物流公司之前的劳动关系存在问题,所以需要先去确认是吧?”

“行,我明天就去把材料拿回来。”

挂了电话,老唐从劳动仲裁委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张立案通知,嘴里自言自语道:“多少年了,这些公司的法务都不知道玩个新花样。”

“都不知道学习和进步吗?”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