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一十五章 这个温茶煮酒到底是谁,他是不是故意的!(2/3)

老唐摇摇头道:“还没呢,不过也快了。”

“那你这回来是……”

“哦,这不是在那边又发现了三十多个案子,所以准备来高院申诉一下。”

现在毕竟还没受理,所以不能说是冤假错案。

什么?老周听到这句话顿时惊住了,赶忙看了看道:“所以……你这,你这手推车里都是案件材料?”

“对啊,还得拜托周法官一会儿帮个忙过一下案件,不然我一个人搬太费事了……”

老周愣了一会儿,突然哈哈大笑道:“没问题唐律师!”

天老爷,这姓唐的回来祸祸高院来了,他终于知道对高院下手了!

天可怜见,基层的同志太苦了,本来案子就多,结果高院还经常要搞各种各样的会,知道你们很闲,但我们很忙啊!

现在好了,这么多的案子,还都是刑事案件,够刑庭那帮人喝一壶了。

只要想想那些家伙也得忙,老周就很开心……

人开心了,搬东西也有力气,帮忙一起过了安检,然后又跟着来到了接待窗口。

“唐律师你弄你的,我这反正没事,随便看看……”

对此老唐也没多理会,这些案子交上去,估计林城的司法系统要大地震了。

他选择的这个节点很巧妙,因为在前两天,高院刑庭刚刚发了一个座谈会的记录,里面对于经济犯罪中的一些疑难问题都做了解释。

比如村委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然后呢,老唐之前申诉的黄礼成案已经反转,那这就有了一个定性的问题。

以前同案不同判各地法院都有自己的解释,很多律师也会出来“大儒辩经”,反正就是给你说成文法咋样咋样,所以同案不同判很正常云云……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最高法已经发布了《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而且在答记者问的时候明确提到: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以保障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

所以就是说,最高法是要杜绝同案不同判的!

因此,接下来就得看高院了,看看高院能不能顶住这个压力。

这些案子能被温卫林选出来,本身就有那么一点点问题,可以说判的都比较勉强。

尤其是对于村委会强拆的“合法性”问题,说的并不详细……可这恰好是关键性的问题。

合法强拆,也就是经过了通告,提前给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等程序后的强拆,那如果抵抗自然是违法的。

但是吧……都懂。

于是,在高院窗口工作人员懵逼的眼神中,老唐推着手推车过来了。

“唐律师?你这是……”工作人员还是之前那个,看着手推车有点诧异。

老唐闻言笑得很腼腆道:“这不是上次在这边申诉了一个强拆案嘛,然后再审改判无罪。”

工作人员点点头道:“对,我记得,当初申诉状还是我接的,那你这些……”

“哦,这是又发现了三十一个强拆案有点问题,所以就想着再来申诉一下,都和之前那个案子差不多……”

什么?三十一个强拆案的申诉?

工作人员眼睛都直了,看着那手推车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

你要不听听自己在说什么,你把冤假错案当什么了,地里种的白萝卜?

出现一个翻案的冤假错案,那是值得大书特书,值得新闻各种报道的。

是一个律师的最高荣耀,他这辈子都能指着这个案子吹的。

结果你现在直接拿来三十多个?

工作人员刚准备说什么,老唐已经开口道:“没事不用担心,我这都已经整理好了,你看,这上面是申诉状,下面是对应的证据材料,都是一一对应的。”

唐方镜做事就是这么体贴。

工作人员终于开口道:“不是,唐律师,你这……你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啊,三十一个,是把多少年的案子都给翻出来了?”

老唐闻言奇怪道:“啊?这不行吗?我记得刑事案件的申诉是没有期限的吧,至于说数量,这和数量有关系吗?”

“还是说高院觉得数量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后面这句话就说的有点重了,工作人员赶紧道:“不是,唐律师,我不是那意思……那,那你把材料都交上来吧。”

这个时候明摆着不能说什么冤假错案影响之类的话,唐方镜这人,较真起来可是谁都不认。

只是这申诉明明去检察院也行,为什么这人就喜欢来法院呢。

也就是老唐不知道对方的想法,否则肯定会告诉他,没办法,咱就和法院亲。

东西太多了,哪怕仅仅是接收,也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

很快里面出来了一堆人,大家挨个开始翻阅这些材料,主要是收了什么材料,法院这边得有记录。

尽管只是随便翻翻,但是越看大家越心惊,这些案子基本上涉及了林城的所有法院,二审就别说了,那都是中院判的,倒是简单。

老唐是一早就来的,然后他就在高院等到了中午,然后在高院食堂蹭了顿饭,又一直等到下班,依旧没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