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一十章 不愧是林城法院,牛逼!(1/3)

温卫林现在是真的有点想和那个姓唐的来一场真人对决了。

主要是对方这个行为真的让他有点遭不住,到了现在,温卫林其实也知道,最好的方法就是冷处理,慢慢的事情就过去了。

但是对方这么一搞,那事情绝对冷不下来。

犹豫半天终于开口道:“那……那立案庭那边怎么说?”

前面的人摇摇头道:“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案子估计得领导来拍板了。”

没办法,影响太大了,有之前的直播庭审在,现在网上很多人都在关心这件事,冤假错案一向都是网友们关注的重点。

温卫林不知道说什么了,这个人……这個人是真的让他无话可说。

作为汉东省的法律人士,他自然对于唐方镜以前做的事都有过一定的了解,知道对方那种较真到底的行事风格。

但是知道归知道,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都是当成乐子看的。

就是那种“这人在表演”的感觉。

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之前视频中看到的那些唐方镜对手们的心情了,是真的想骂一句“疯子”!

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而且到底你能赚多少钱,值得你这么搞!

你就不怕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无法收拾吗?

不过再想想,那人连泥头车都遇到过了……真的是草了!

没有再说话,温卫林直接离开,他现在只想静静。

而在另一边,常绿县法院内,法院领导同样头疼,这案子真的难办。

原因也很简单,村委会不被认为是单位犯罪的主体,一个依据是《刑法》,在第三十条中并没有明确将村委会列为犯罪主体。

另一个依据是公安部在07年做出的《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认为对以村委会名义做出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

但这是公安部的批复,而且时间很早了,在这方面,最高法同样有过指导案例,也就是指导案例第1398号。

虽然该案例中的被告是以个人名义被追究了责任,但是这个指导案例里也明确回答了,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那就是单位犯罪!

而且还特意将这一段回答给标红了……

所以常绿县法院这边同样犯愁,虽然说名义上各级法院都是独立审判,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是指导关系,但你要真的信了,只能说明你不适合干这个。

那么现在好了,人家常绿县公安机关那边不予立案,那是因为有公安部的批复在,没有任何问题。

那你常绿法院呢?

调解更不可能了,他们倒是想调解呢,但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如果是原属公诉案件,但是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然后当事人不得以向法院提起自诉,这类型案件不适用调解。

这么规定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本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本身就不能调解。

所以常绿县法院领导那叫一个纠结。

而在另一边,老唐交了起诉状之后就没再管了,对于他来说,常绿县法院立不立案都无所谓,很大的可能是不立案。

老唐就这么一边想着一边在常绿县闲逛,这边不可能很快给他结果,所以他打算明天再去林城一趟。

这都几天了,林城中院依旧没有一点动静,甚至连一个通知都没,这肯定是不行的,办事效率有点低,需要老唐去催一催。

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经过各种程序被撤销的,那人民法院就得按照新的执行文件,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取得的利益退还给原被执行人了。

这个程序用专业术语说叫执行回转,实务中其实很不常见,很多人甚至都没听说过这么个词。

至于说黄礼成果园的那一百万赔偿款,老唐还是和黄礼成沟通的那样,并没有附带民事诉讼。

还是那句话,村委会没钱。

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赢官司和拿到钱是两码事,执行不了的官司,赢一百次也就是一百份判决书而已。

这玩意法院分分钟就能给伱印出来,基本上和废纸没区别。

现在要紧的还是刑事,只要在刑事上能弄好,钱不算什么。

在常绿县随便逛了一天,第二天一早,老唐起床退了房,还是坐大巴一路回到了林城,找了个酒店放好行李,随即直奔林城中院。

为什么总说维权难,其他的不说,没有律师帮忙,你一个当事人单单跑法院都能累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