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挽歌 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1/3)

在大唐,如果马匹丢了,将其寻回,到底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还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呢?

这得看马在哪里丢了,又是谁丢的马,以及这匹马的所属如何。

如果是私人的马匹,丢了就丢了,官府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给你留个档就算是尽责了。

而府衙的马,在本州境内丢了,那么一般都是可以找回来的,甚至可以很快就找回来。因为马匹身上都有烙铁打上了州府独有的马印。

而且马匹又不是老鼠那样不起眼的小动物,还是属于“军备”的一种,尤其的敏感。

在本地,谁家若是多出来一匹马,在本地人眼中那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即使要销赃也肯定得找马贩子,而不管是哪里的马贩子,在当地官府那边都是挂了号的,按图索骥不是什么难事。

事实上此事的严重性远远超过方重勇的想象。

当高尚来到三水县县衙报案的时候,这件事就瞬间就上升到了“有歹徒企图行刺中枢要员”的政治高度,让三水县县令杨遗名紧张得要爆炸!

中枢来邠州公干的监察御史,他使用的,州府所属的马匹,居然在三水县管辖范围内被人偷盗!

往小了说,这是三水县治理不利,民风恶劣,盗匪成群。

往大了说,这是行刺天子宠臣的前奏,只是后续阴谋还未被揭发而已!

有鉴于此,那必须要查啊,而且狠狠的查!

杨遗名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县令,他的官虽然很小,但那是因为他一路被贬,才担任这么小的官!

而事实上,哪怕他出道的官职,也比三水县令这个中州的县令要大。

从县令到县令,多年来一直在流转,多年来未得升迁,其间酸楚,只有杨遗名自己知道。

杨遗名是弘农杨氏出身,开元五年,凭借门荫,补崇文馆学生。崇文馆哦,那可不是普通人可以进去上课的,什么国子监之流跟崇文馆比都是弟中弟。

他起家门槛很高,担任右监门率府胄曹,专门负责保卫前太子……李瑛。

所以显而易见的是,基哥当年一日杀三子,杨遗名也倒了大霉,从政坛的明日之星,变成了过街老鼠。

先是降职为右骁卫府胄曹,在右骁卫这个南衙禁军“无编制”部门里干活,杨遗名的任务就是看管府库,权力连一个长安负责收税的普通小吏都不如。

很快他又被外放为盩厔县丞,一撸到底。然后又平迁新平县令,再平迁三水县令至今,可谓是官路坎坷。

如无意外,他的下一站,应该还是担任某个县的县令,然后再换一个地方当县令,最后死于任上。

杨遗名当年也是阔过的,如果不是李瑛被废被杀,他大概率在对方继位后,担任六部尚书之类的职务,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规矩。

深知政治斗争残酷性的杨遗名,在得知方重勇马匹被盗后,第一时间就派出县衙所有可以活动的人,在各村各里张贴告示,两个县尉挨家挨户的敲门查问,各里的里长都被召集起来下达搜捕令,务必要抓到窃贼,还杨县令的清白。

没错,如果找不到窃贼,杨遗名就是惹了大祸!嗯,用摊上大事来形容更加贴切一些。因为他本来就是前任太子李瑛的亲信,一直得不到升迁也是因为这个。

失势官员的抗风险能力,比一个毫无背景的官员还要低!

一天之后,三水县的县衙大堂内,跪着三个衣衫褴褛的中年汉子,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就是他们顺手牵羊,在泾水边“顺走”了方重勇和高尚的马匹。

在三水县官府全体总动员“找马”的情况下,“偷马贼”很快就被找到,隶属于府衙的马匹也被找到……不过已经变成煮熟的马肉在锅里煮着了!

这个案子的案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三水县某个村落,具体说来,就是方重勇在煤矿坑勘探的那个村落里,有三个游手好闲的退伍丘八,说得好听点叫“游侠儿”,说得不好听就是地痞流氓,他们去泾水边准备凿冰捕鱼的时候,看到了有两匹“无主”的马。

既然是无主的,那牵回去再找马贩子卖掉,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于是三人牵着马就走,也没看这马到底是谁的,能不能偷。反正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结果三人还没走到家,其中一个夯货就发现马屁股附近,好像有个模糊不清的官印!

看仔细之后,发现两匹马都是隶属于邠州府衙的!这下可把他们三人给吓坏了!

这三个夯货本来还想卖了马去换点酒钱,到县城里的酒肆去潇洒一番,没想到这马居然是邠州府衙的马。那没办法了,只能一不做二不休把马给宰了,吃点马肉回本了。

要不然,可不就白忙活了么?就算他们现在把马匹送回去,也是犯了罪,没吃到肉还惹一身骚。还不如把马肉吃了,马骨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时间一长,谁还会去查这些破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