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易与乔丹-布罗姆利的谈话一直持续到晚餐结束,聊得颇为投机的二人,在诺德斯特龙百货与AMC影院之间的蓝绸寿司简单用了一餐。
吃的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席间的谈话内容,从版权发行公司的潜在收购目标,到唱片公司可以纳入囊中的独立厂牌,再到现场演出公司应该专注的地区和领域,来到新世界,韩易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在音乐圈的专业洞见上,能够与自己相提并论,甚至还要强出些许的人物。
百闻不如一见是一句穿越千年时光亦焕发勃勃生机的至理名言,不管前世如何在新闻中读到乔丹音乐版权领域的大杀四方,都不如今天面对面推心置腹的交谈给人印象深刻,这让韩易对接下来跟乔丹-布罗姆利的合作多了几分期待。
为表诚意,回到斯特拉黛拉864号后,韩易就向马纳特娱乐的公司账号转去了两万美元的首期顾问费,数秒之内,手机上便弹出了大通银行到账两万美元的推送消息。100%的现金奖励,虽然不多,但无疑表明韩易对乔丹-布罗姆利这位法律顾问的热切期待。作为回应,乔丹-布罗姆利则在一个小时内将《Ocean Eyes》的唱片协议与发行协议悉数发送到了韩易的邮箱里。
协议自然是常用的模板修改而来,但乔丹-布罗姆利几乎每页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注。
唱片协议方面,乔丹-布罗姆利以新人的标准为碧梨开出条件,7.5万美元的可偿付预付款,15%的全包税率,若流媒体播放加专辑下载的折算销售额达到25万张,版税税率上浮0.5%,若达到50万张,则上浮1%,之后每增长20万张的销售额,税率都自动上浮1%计算。
传统意义上来说,单曲的税率应该只有专辑的三分之一。因为在实体唱片年代,发行一首单曲和发行一张专辑的成本是几乎相同的,二者都需要用CD或者卡带的形式承载,但销售一首歌跟销售十首歌的价格,自然不能同日而语。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单曲的CD只能卖两三美元,而专辑价格则能达到十八甚至二十美元。
不需要是专家也能看出,实体单曲的利润空间比实体专辑要低得多。事实上,以往唱片公司之所以会发行实体单曲,仅是为了销售专辑打个前哨战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唱片公司便要求艺人与他们一起承担利润空间的压缩。若某位歌手唱片协议上规定的税率是15%,那么在单曲销售的版税上,则只能分到5%。
进入流媒体时代,聪明的艺人开始逐渐意识到这个条款的不合理性,因为线上发行没有实际成本可言,也不存在利润率压低的情况,每一次播放、每一个下载,对于唱片公司来说都是近乎纯利。于是,绝大部分已经出道的音乐人,都从他们的唱片协议中将此条摘除。不过,这并不影响唱片公司拿所谓的惯例去蒙骗新人,如果稍有不慎,音乐人本来就不多的分成便会再被厂牌盗走三分之二。
乔丹-布罗姆利在批注中告知韩易,可以按照单曲税率降级条款来进行约束,或者至少降到10%,以碧梨和菲尼亚斯的新人地位,以及即将到手的7.5万美元来看,他们应该不会对这个数字太过敏感。
但最终,韩易还是决定将税率保持在15%,毕竟已经是一个足够低的数字,拥有85%分成,且可以提前收回7.5万美金的韩易算是占尽了优势。另外,韩易的目标也不仅仅是这首歌而已,通过《Ocean Eyes》,他和赵宥真想要达成的终极目标,是把两个孩子都全方位绑定住。
发行协议上需要考虑的点相对要少一些,所有权转让、2.5万美元的可偿付创作者预付款,然后是五五分成的比例,在美国音乐行业中,很少有版权发行协议能改变发行公司与创作者之间这亘古不变的分成比例。
不过,即便如此,韩易还是能从一些常人无法察觉的细节上,体会到乔丹-布罗姆利的用心与专业,比如十万美元预付款在两份合同中的分配情况。乔丹-布罗姆利把75%的预付款写在了唱片协议里,另外25%则放在发行协议中,这并不是金牌律师拍脑袋想出的方案,而是充分根据行业现实制定。
2004年,美国通过了版税税率与分配改革法案——H.R.1417,法案中修改了各类版税法定税率的制定方式,从原先的仲裁小组,转变为由国会图书馆馆长与版权登记处协商后,任命三位联邦法官成为全职的版税法官,由这三人组成的美国国会图书馆版税委员会来确定不同媒体渠道在使用版权产品后,应该支付给版权方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