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种音乐可视化内容,在网络媒体的各类收益逐渐扩大化、正规化的今天,也可以为音乐集团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
这就是MV。
音乐视频,自1927年的歌舞电影《爵士歌手》开始,便是现代社会的娱乐消遣里,最受人欢迎的几个类别之一。普通人喜欢听用旋律谱写的爱情故事,也喜欢看摄像机记录的动人场面,更抗拒不了将二者结合在一起的视听魅力。
这颗宝莱坞和迪士尼越浇灌越茁壮的摇钱树,音乐工业自然也不会放弃。1974年,皇后乐队惊世骇俗的《Bohemian Rhapsody》MV发布,这支风格庞杂的摇滚音乐,被广泛认为是第一首全球热门单曲,而它营销策略的核心,就是其配套的音乐视频。1981年,MTV仿效着皇后乐队的成功,开始大批量地复制这一商业模式,让音乐录影带的概念走入了千家万户,也成为了每个唱片公司苦心研究的宣传利器。
那个时代,MV本身并不能直接盈利,唱片公司只把它当作一个纯粹推广工具,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网络时代,持续到YouTube被维亚康姆告上法庭的2007年。
众所周知,YouTube的本质,是一个视频分享平台,它本身并不产出任何内容,所有的视频,都是由用户创作并上传。而这些视频里,有很大一部分都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商业音乐,或者是热门单曲的翻唱视频,或者干脆就是用户盗录的MP3文件。
于是,2007年,维亚康姆对Google和YouTube提起了一桩价值10亿美元的诉讼,指控该网站允许用户上传和查看维亚康姆拥有的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从而“明目张胆”地侵犯版权。维亚康姆投诉称,YouTube平台拥有超过150000个未经授权的维亚康姆节目剪辑,包括许多热门电视节目的完整剧集,而这些视频的观看次数总计达15亿次。
2007年的15亿次。
余下冗长的法庭交锋和立法对决不再赘述,直接跳到结果——传媒巨头没能击溃IT新贵的铠甲,反而帮后者套上了一层更坚固的护盾。Google运用数字千年法案里的“安全港”条款为自己辩护,宣称自己只是一个网络平台,不应该因为用户的个人侵权行为而受到惩罚。最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判决维亚康姆败诉,影视公司和音乐公司,就此失去了快到嘴边的一大块肥肉——他们没办法直接从平台那里获得版税收入了。
但为了安抚版权方,大获全胜的YouTube也做了一定的让步。2007年,YouTube宣布将开始启动伙伴计划,与符合其标准的用户分享广告收益。10月,YouTube上线了Content ID系统,允许版权方将他们的版权信息录入到YouTube的系统里,YouTube将帮助版权方检测上传视频中的版权内容使用情况,并根据版权内容使用的频率,将一定比例的广告收入从用户那里分配给原始版权方。
虽然这样做,影视公司和音乐集团能拿到的版税,远远少于流媒体平台,比如Netflix、Apple Music和Spotify支付给他们的版税与一揽子授权费,但聊胜于无,至少,从现在开始,用户免费观看的MV,也能根据点击量和互动率,获得广告分成了。
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和阿布扎比传媒,之所以会联合建立Vevo,就是看中了这一未来必将价值数十亿的细分行业。
随便举个例子,贾斯汀-比伯的《Sorry》MV,到2023年为止已经收获了37亿次观看,根据YouTube贴片广告互动率的高低,这些免费播放,能为Vevo和背后的Def Jam集团,带来508.2万至1270.5万美元之间的分成收益。按照中位数互动率来计算,差不多是6539428.72美元。
而要是放在流媒体平台上,37亿次播放,起码能够为版权方带来两三千万美元的收入,是YouTube广告分成的三倍有余。
对于维亚康姆和传媒巨头们来说,这种错过了几十个亿的扼腕痛惜之情,可想而知。但对于三大音乐集团来说,这种分成模式其实并非不能接受,毕竟,他们能从Pandora这种在线音乐电台那里拿到的版税其实还要更少一些,而且历史上MV就没赚过钱,现在能成为一个收入来源,已经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了。
于是,音乐版权方对音乐类视频的宽容程度,比视频版权方明显要高一个档次,而制作精良的MV,也开始逐渐成为唱片公司与音乐人着眼的增长点。
新生的瀚音乐,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一口虽然充满缺憾,却也足够饮个水饱的深井。
《Cold Water》这支由百威淡啤200万美元赞助的2016年度主题曲,就是这家新生的音乐集团,在音乐视频领域第一部顶级大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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