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的亿万富豪 第二百四十五章 朋克女王(2/3)

业内人士当然不会觉得朋克摇滚有什么比流行乐或者其他主流摇滚类型更高明的地方,恰巧相反,朋克乐是现代流行乐里编曲结构最简单的音乐风格,可以说没有之一,I-IV-V,三个和弦,搞定一切。但很幸运,消费者们不在乎音乐人需要花十五天还是十五分钟来创作这些歌曲,他们需要的,只不过是Ramones乐队在《Blitzkrieg Bop》里简洁有力的那一声“Hey, ho, let's go”。

这是后嬉皮社会,褪去稚嫩,但依旧青涩的年轻人,面对扑面而来的信息时代,发出的最响亮的那声反抗怒吼。

千禧之交,被戳破互联网泡沫的美国经济陷入衰退,满地狼藉,流行朋克的愤怒与光荣也达到了巅峰。1990年代末期至2000年代早期,以Blink-182为核心,Sum 41、Good Charlotte和艾薇儿-拉维尼等一众音乐人,让流行朋克成为了当时最受三大青睐的签约流派。接下来,Fall Out Boy、My Chemical Romance和Paramore,在2000年代的末期,将该乐种正式推向后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其中,Paramore又是最引人瞩目的那一组。

因为,这支乐队,与前半段商业成就独领风骚的艾薇儿共同拥有一个其他流行朋克艺人无法奢求的优势。

两块金字招牌,都围绕着一位形象鲜明、个性张扬,令人过目难忘的摇滚女孩打造。

格莱美奖得主、公告牌排行榜冠军、推特热门话题经久不衰的幸存者——海莉-威廉姆斯是史无前例的,她是流行朋克历史上最耀眼的明星,是Warped Tour舞台上的碧昂丝。在那个门帘刘海和镶钉腰带大行其道,过山车般剧烈起伏的riff和声势浩大的合唱还是音乐界最新风尚,人们把MySpace当成指南针,Alternative Press奉为福音圣经的2000年代,威廉姆斯取得了绝大多数明星究其一生都无法概念化的两个成就。

她发明了一种颜色,和一种情绪。

颜色,是她以温暖的火红打底,明亮、炽热、均匀、近乎霓虹橙彩的头发。

情绪,是三个字母,emo。

Emo,不光是一个跟摇滚有关的音乐学概念。它不仅仅代表复杂的吉他編配、古怪的歌曲结构、艺术化的底噪和动态拉满的节奏变化,也不限于自由奔放的诗词式写作和能量满载的情绪宣泄。Emo是一种亚文化,是一个与流行朋克共同生存的异端群体。

它是一群过于敏感、情绪化,每分每秒都充满焦虑的迷惘灵魂的集合。

是当时欧美青少年觉得最酷的时尚装扮与社会思潮。

是孩子们寻找与他们同样的被抛弃者,减少孤独感的方式。

而海莉-威廉姆斯,就是这些孩子们的磁石、火花与翅膀。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人们能够在2008年美国的任意一所高中遛上一圈,他们便不难发现海莉-威廉姆斯对青少年流行文化的巨大影响。走廊两侧,起码有一半的女生在模仿海莉的搭配,另外一半则通过嘲讽这种搭配来获得优越感与安全感。

与很多流行朋克歌手,比如绿日乐队的比利-乔-阿姆斯特朗不同,海莉-威廉姆斯是真的很会唱歌——她在切分音符里跺脚、摇摆、翱翔,用无尽的呢喃话语,倾诉着对这个世界的绝望、不满与略带戏谑的妥协。

这种我们一道对抗世界的感觉,让零零年代被永久打上了“反叛”的烙印。

零零年代的底色,就是反叛。

海莉-威廉姆斯,是所有反叛者里,最愤怒又最快乐,最娇小却最显眼,最柔弱又最有力的那一个。

“如果你真正喜欢音乐,就别进这个圈子……”

碧梨-艾利什反复咀嚼着海莉-威廉姆斯这句酒后真言。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缩在赵宥真怀抱里的她,稍稍坐直身子,眼神里的疑惑不加掩饰,“我必须得承认,海莉,我的年纪很小。在你最风光的时候,我才只有……七岁,八岁不到。没有办法完全理解你的音乐,和Paramore所蕴含的魔力。”

“但是我能从其他人的身上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你知道吗,我哥哥……”

碧梨-艾利什指向猝不及防的菲尼亚斯。

“有那么一两年,他的卧室里贴满了你的海报——只有你的海报,就连天花板上都是,可以说,他每天都得先看看你,才能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Not true,Billie。”带着几分尴尬与害臊的表情,菲尼亚斯搓了搓脸颊,“……至少天花板上没贴过。”

“也许没在天花板上,但肯定在你的电脑屏幕里。”在大家伙儿善意的哄笑声中,碧梨继续揭哥哥无伤大雅的老底,“你最喜欢的那个姑娘,叫什么来着,斯蒂芬妮?她完全就是在Ed Hardy里给自己做了个海莉-威廉姆斯专项整容手术,就连头发都挑染成同一个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