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箭失塞回罗兰的箭袋中:“物归原主。”
罗兰连忙道:“谢大人,也谢神树先生。”
枝叶微微摇晃,算是接受了罗兰的谢意。
洛萨勉励道:“罗兰,以后努力锻炼,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拉开这把精灵弓。”
他没有把这把精灵弓据为己有的想法,这把弓虽说有些非凡之处,但实际上也就对普通人而言很不错罢了。
罗兰仅仅是个小地方的猎户,射术准一些,但放眼草原部落里,比他射术强的比比皆是。
经转职后,这射术是上来了,但身体素质还是原来那样,还不如曾经担任希伯伦城卫军的扎克身体强壮。
不过洛萨对林地射手这支新部队期待感更高了。
一百名能拉开一百磅以上重弓的精锐射手这是什么概念?
哪怕在极度重视弓箭的清初军队里,都属于绝对的高手了。
换上破甲箭,任你什么具装骑兵,统统射穿了账,放眼整个欧陆,刨除超凡因素以外,也属于顶格的弓箭兵了。
进到新哈布斯堡,这里的内堡已经接近完全竣工,依附外围城墙的建筑已经相当完善,看上去比前段时间俨然一个大型工地的模样,要整洁有序了许多。
伦纳德恭敬道:“大人,工程进度很快,要不了多久您就能住进来了。”
“不急,在我规定的时间内建好就行。”
洛萨在新哈布斯堡的公示栏上,看到了一幅画:双头鹰张开双翼,庇护着一对簇拥着孩童的夫妻。
“这是谁画的?”
伦纳德连忙道:“大人,是我亲手画的。”
洛萨称赞道:“很不错,老伦纳德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本事?”
伦纳德很诚恳地说道:“总要让大家知道,他们的好日子是怎么来的,往常,每年都有因为饥荒饿死的。”
“有道理。”
洛萨若有所思。
他不是慈善家,对底层平民好,起初,绝大多数是因为他也曾出身于平民阶层,对平民更有同理心。
现在嘛,这个理由仍旧排在首位,但底层平民比异教徒的地方豪强更加容易收买也成了主要原因之一。
“伦纳德,给我拿张纸,我要写封信给库尔斯。”
伦纳德的做法给了他启发,他打算用贴大字报...大字报不靠谱,现在文盲太多,还是简笔漫画的形式更实用。
“是。”
“你再自己从库房里取五十枚金币作为自己的奖赏。”
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因为有座天使的凋像在,他的领民对他的好感度一向很高,增加个内宣方式,也就是锦上添花罢了。
...
洛萨在新哈布斯堡住了一宿,便回到了希伯伦。
眼下,近期内已经没有什么需要处理的琐事,他又可以享受一段悠闲的时光了。
狩猎火龙当然不可能只算上洛萨跟般若两个。
他俩输出能力有限,而暴虐龙又是皮糙肉厚的主儿,就算暴虐龙站在自己面前,任由自己攻击,恐怕也杀不了它。
毕竟洛萨最主要的攻击手段,除了借来让娜的圣枪以外,也就是使用“巨龙之息”了。
但那暴虐龙是能在岩浆里泡澡的,几乎等同于火焰免疫。
别看这一龙种没有翅膀,实际上,就算在整个火龙族群内,暴虐龙都能排在中等偏上的行列,许多有翼火龙都要排在它的下面。
】
再加上,这头暴虐龙若计算寿命,保守估计都有五百年,已经属于成年龙的范畴。
绝对是需要洛萨,让娜,芙琳,切利尼娜还有般若组成五人小队,才能考虑对付的。
在希伯伦的宅邸。
洛萨躺在般若的膝枕上,自言自语道:“不过也不是不能提前针对。”
“据说,那头暴虐龙应该还处于睡眠状态,不然这么多年下来,也不可能没被人发现。”
“趁着它还睡着,先来一波集火,再进行正义的群殴?”
“但若是不凑巧引发火山喷发呢?”
般若低头看了一眼洛萨,忍不住嘴角微微翘起:“大人,兴许那头火龙早就已经不在了呢?毕竟那本古书记载的,距离现在已经很多年了。”
洛萨笑道:“这倒不会,我已经拜托妮莎亚替我找人探查过了,那里仍旧有火龙的气息,不会弄错的。”
“那里是哪里?”
“哈拉特火山群,那里是圣裔家族的地盘,距离拜火教两圣地很近。”
般若皱起眉:“所以,我们要先穿越拉乌夫的地盘,再进入到哈希姆?”
“深入敌境,听起来是有些危险,但那里已经是距离我们最近的有龙类出没的地点了,若是总窝在领地里,我恐怕这辈子都很难将龙裔血脉觉醒了。”
洛萨认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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