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莎心中十分惊诧于霍卫的先知先觉,大家都是刀口舔血的汉子,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干活。
霍卫能比莱沙料早一步敌先机,到了真正以命相搏的时候,就能先下手为强,高手相斗,只差一线,一线之分,生死相隔。
不过看见杜蔚国,莱沙也就顾不上这些,连忙扔掉烟头,压下杂念,小跑着迎了上去:
“卫斯理先生,您回来了!”
杜蔚国飞快的扫了一眼队伍,心中已然有数,霍卫和约瑟安然无恙,魁爷也没事,至于其他人,包括李贤中在内,他都不太在意。
并不是杜蔚国冷漠,而是人分三六九等,远近亲疏,这是常情,他又不是圣母,讲究众生平等,谁特么都在乎。
杜蔚国随意的朝莱沙招了招手,不咸不淡,随口问了一句:
“哦,莱莎,之后的路程,还顺利吗?没出什么状况吧?”
莱沙点点头,恭恭敬敬,一板一眼的回道:
“没有,先生,后半段的行程进行的很顺利,就是那位来自高丽的客人脱力晕倒了。”
杜蔚国撇了撇嘴:
“累晕了?呵,还真是百无一用,咱们这位高丽大少爷,养尊处优惯了,算了,人没死就行。”
莱沙虽然对李贤中也很鄙夷,打心眼里瞧不起,但是他也不知道杜蔚国和李贤中的关系究竟是咋回事,并没有贸然接话,发表观点。
这就叫情商,察言观色,人情世故这方面,莱沙看似刻板木讷,其实一点都不含糊。
他低头瞥了一眼跟在杜蔚国腿边,神俊异常的黑狗,不着痕迹的岔开了话题:
“先生,这狗~”
“哦,是我在林子里捡的。”
杜蔚国随口编了一个理由糊弄过去,对于这个荒唐的说辞,莱沙自然是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的。
要知道,刚刚穿越的这片雨林可是正儿八经的无人区,危险重重,而他们行进的路线勉强算是唯一的熟路。
一条明显是欧洲血统的狗,怎么可能如此突兀的独自生活在热带雨林的无人区。
不过莱沙很有眼色,深谙看破不说破的道理,明智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杜蔚国越过莱沙,施施然的走到吉普车前,霍卫大喇喇的朝他点了点头,熄灭烟头,语气随意的招呼了一声:
“回来了,卫斯理,这狗是哪来的?”
霍卫也有独属于自己的傲气,一直都和杜蔚国平等对话,杜蔚国对此倒也不以为意。
笑了摸了摸黑狗的脑袋,黑狗立刻温顺的低下头,露出一幅享受的模样。
“这狗,真是我从林子里捡的,老哥,不瞒你说,我之所以独自离队,就是为了它。
这家伙有点意思,从凌晨两点多开始,就一直远远的吊在咱们队伍后边,足足跟了2个多小时。”
“嗯?”
一听这话,霍卫和莱沙都是目光闪烁,几乎同时惊呼了一声,莱沙是不可思议,霍卫则是难以置信。
狗类的远视能力虽然不如人类,但是却拥有夜视,而且嗅觉,是人类的1000多倍。
就这么说吧,一条狗,在丛林的环境中,只要它足够聪明,仅仅是通过灵敏的嗅觉,远远的吊着人类,那么,人类无论如何,永远都没办法发现它。
更何况,刚刚还是在夜晚密林,能见度极低的环境中,想要发现一只黑狗,这特么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样。
霍卫惊诧的程度,比莱沙还要更深层一点,他心中很清楚,杜蔚国和自己一样,都拥有夜视能力。
但是自己可是连一丝端倪都没发现,这足以证明,杜蔚国的视力水平,强他不止一筹。
退一步说,即便是霍卫发现了,他自问也没办法,能在深夜的丛林之中,抓住一条黑狗,就更妄论收服了。
眼看这条神俊黑狗对着杜蔚国摇头摆尾,一幅俯首帖耳的乖巧模样,显然是已经认主了,霍卫有点苦涩的砸了一下嘴:
“啧,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啊!卫斯理,你牛皮!”
“卫斯理先生,这是什么犬种啊?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
莱沙好奇的凑了过来,刚想伸手摸一下这条神异的大狗,它却猛地转身,躲了开去。
随即,大狗弓起腰,眼神凶狠,呲着锋利的白牙,喉咙里还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
莱沙的手,尴尬的僵在半空,连一动都不敢不动。
此时此刻,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直觉,这条狗,自己压根就不是对手,只要自己敢动一下,会死!
“好了,夜魇。”
杜蔚国拍了拍它的脑袋,轻叱了一声,黑狗马上变脸,摇头摆尾,亲昵的用大脑袋蹭着他的手。
夜魇,这是杜蔚国给“血藤”取得名字,这只妖怪如今已经对他彻底臣服,变成了如同灵宠一样的存在。
至于杜蔚国究竟如何笃定这一点,嘿,容我在这里先卖个关子。
呃,还有宝藏,纯粹无稽之谈,杜蔚国算是被鬼子六这老家伙给坑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啥宝藏,还差点被夜魇直接一口吞掉。
但凡换个别人过来,遇见夜魇这个彪悍的怪兽,绝无侥幸之理,只能成为它的腹中之餐。
这个坐标地点确实有个地下基地,和黄旗山一样,都是20几年前,东瀛人设立的一处秘密实验研究基地,荒废多年,已经成了夜魇的老巢。
别说黄金珠宝了,历经几十年的时间洗涤冲刷,连特么一张纸都没剩下。
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杜蔚国虽然没有得到什么宝藏,但是却意外的收获了一个超强力的臂助,夜魇,绝对值回票价了。
“这家伙是从小在野外环境里长大的,茹毛饮血,野性难驯,性子爆烈,对人类的警惕性很强,生人勿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