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方大状就是一个这么"单纯的"男人。
他真的不是为了那些虚名。
不像是那些娱乐圈里的男明星,被各位大佬夸奖题白纸一样纯洁,从未见过这么纯洁的男骸。
结果反手就进去唱铁窗泪了。
里面的工作人员闻言笑道:"方老师,其实就我个人来说,我并不认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和违约赔偿同时主张。"
"我认为还是必须有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之时,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最起码得有人格侵权行为发生。"
方大状点点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一点确实可以讨论一下。"
对于违约责是否应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其实在新的民法典出台之前,法学界其实有很多的争论。
而在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本身就有争议,当然,很多人认可的这是混合类型的合同。
为什么旅游合同相对来说比较特殊呢,原因很简单,你出去旅游是为了什么呢?
你花这么多钱,跑耶么远出去,图什么呢?
图人挤人?还是图死贵的机票酒店?
正常来说,你应该是图自己的开心,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精神享受。
引以当旅游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之时你会觉得很气愤,因为你感觉自己就是个大冤种,花钱买了不开心。
因此,价原本是冲着精神享受去的,结果还弄得这么生气,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
这就是以前一直有的问题。
所以在民法典有了新的规定后,很多人认为,最起码在旅游的问题上,是可以因为违约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当然,方大状的看法则是另一种,那就是必须构成人格权损害,也就是必须有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竞合,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而且这条本身就属于民法典中人格权这一编里面。
引以他在看到导游骂周毅父母的视频之时才感慨遇到贵人了。
导游辱骂游客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骂人了,当然是侵犯人格权了,这没什么问题。
至于是不是严重损害,人家爹妈都被骂的抑郁了好嘛,这还不严重?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后面排队同样打算立案的律师见状也开始聊起来。
不过很快大家就意识到不行,人家还有很多要立案呢。
工作人员审查完毕,将立案通知书给了方大状。
大家都知道,方大状的材料审核基本上都没问题,在这方面,他是一固比法院工作人员还要细心的男人。
立案了,方大状剽旧将立案通知书发给了周毅。
而这边,周毅带着父母回到了;小区。
":小毅啊,你看要不你还是相个亲吧,人家…
话刚刚说到一半,就听到前面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
"周大哥,好久不见!"
诶,周母眼神一动,随即就看到前面站着一个俏生生的姑哉娘,穿着百褶裙,满脸的胶原蛋白。
":小徐啊,是好久不见,你这是,出去?"
前面的正是小徐姑娘,这会儿正在那里笑呢。
"是呵我出去,这是叔叔阿姨吗?"
一边问着话,一边就已经上来道:"叔叔阿姨好。"
"诶你好你好, 小毅,这是…"周母赶紧问道。
"这是咱小区的邻居,以前认识的。"
周毅赶紧说道。
小徐姑娘撇撇嘴,什么邻居,说个朋友能死嘛!
"哦邻居啊,邻居好,邻居好……"
眼见得周母好像都准备问问题了,周毅赶紧说道:"那什么我回去还有事,走了妈!"
回到家,没等周母问问题呢,正好方大状把立案通知书发了过来,周毅便说自己要做视频。
随即赶紧躲回了卧室。
只剩下周父周母在客厅里面面相觑。
良久,周母才一脸犯愁道:"唉,他茎,你说这不是又让更犹豫了嘛。"
周父坐在沙发上没说话,八字还没一撇呢,见个姑故娘就想让儿子找。……
周毅自然是不管这些,他没说谎,确实已经开始准备做视频了。
当然,主要的工作还得工作室那边完成,回来的路上已经将相关的素材都发过去了。
这次还是和以前一样,只要涉及到暴露现实信息的情况,都会做成柴人动画。
老板通知了,工作室开始劲班如点,几个/小时之后,到了晚上已经全部完成。
视频发过来,周毅审视一番,随即开始配音。
"哈喽各位亲爱的观众老爷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阿毅,本期视频呢主要是旅行社的问题。"
"这不是之前,我父母报了一家旅行社,就担心出问题,于是我亲自出马,还喊了周律师,就怕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