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句话一点没错。
倒不是说亲戚都是势利眼,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生活状态,因为再怎么想去讲道理,日子也都得正常过,而且都想过得更好。
所以大年初一来拜年的人有不少,借着这个机会,周父周母也把周欣然介绍给了亲戚.
在家里待到大年初六,周毅便带着周欣然回了京州。
倒不是说其他的,主要腾达重新开始上班,他这个当老板的必须得在。到了京州,把周欣然送回家,周毅便开始了新一年的工作。
有无数的文件需要他来签,也有无数的汇报等着他听。忙了整整两天,才算是把堆积的事给处理完了。
方大状那边来了消息,和阿福公司的二审定在了正月十三,看看法历,该说不说,方大状搞得这玩意,真的好用!
那个日子上面赫然写着“宜开庭”。
大年初九,对于周毅来说这个日子不太好,因为宜入狱。
所以周毅便没打算做其他的,一路来到了律所,新年还没找方大状一起喝酒呢,想想这秃子,过年期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甚是可怜。
进了律所先是和一堆律师打招呼,随后来到了方大状的办公室。“方大状,新年好啊!”周毅习惯性地笑道。
办公室里,方大状抬起头来,看看周毅随即道:“你和欣然在一块的感觉如何?”
啥玩意?
“什么在一块....算了,话说方大状你咋知道的?”
方大状一脸无奈道:“你家那口子,都要把”我有对象了'这几个字写在脸上了,还我怎么知道的,我是头发不多,但我不瞎!”
“行了,你们自己的事自己看着办,我也不多说,总之呢,欣然还是很不错的,不要辜负她,别像我这样,过个年都不知道去哪。”
这种话题带来的感觉不好,所以两人很明智地没有继续聊,转而开始聊一些过年期间的热点。
最常见的就是,遇到一些老人犯了比较轻的罪,比如寻衅滋事,比如故意毁坏财物,到底该怎么办。
很多情况下你报警了不是说立案就立案的,想想都觉得麻烦。时间很快到了正月十二,周毅和方大状来到了深市。
过了个年,网上对于这起天价赔偿案也没有那么关心了,阿福公司搞了半天,结果多了一堆诉讼。
汤朋成坐在办公室里,依旧脸色发黑,面前的律师已经不是吕祖雄了,而是另外一个律所的合伙人级别大牛。
姓连,叫连玉宽。
只是人家也明确地说了,这个案子不好弄,虽然之前那个案子最终改判了,但并不代表这个案子也会改判。
在这种案子中,很微小的细节是会完全影响到判决的。
之前我们说过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区别,而在这里,又衍生出了另一句话,叫什么,叫侵犯知情权,并不代表着欺诈!
如果把这句话看明白了,基本上对于当年豪车案天价赔偿再审败诉的原因也就清楚了。
连玉宽已经仔细研究过了案情,这个案子不好弄的原因在于,欺诈的结论已经得出来了。
时间来到了正月十三,深市中级人们法院开庭审理这件天价索赔案。
对于旁听人员来说,这个案子是绝对不能错过的,甚至很多法律界人士也都在关注这个案子,主要是看法院会不会考虑利益衡平的因素。
过年这么多天,该讨论的已经有了结果。
如果从法律条文上来说,看好阿福公司这边的人不多,但是毕竟法律不是只有简单的条文,这样的案件要做出判决,考虑的因素太多了。
要知道,消费者保护法和劳动法一样,本身就存在着很多很多的争议,对于该不该有退一赔三,也存在着相当多的讨论。
庭审开始,这次没有进行直播。
举证质证开始,这一次,阿福公司提交了新的证据,也就是这批黄金产品的成本,以及他们的利润,就是要证明,他们所获利润并不大。
因此,本身赚不了太多的钱,却还要赔这么多,认为这不合理!
而连玉宽的另一个点就是,该笔交易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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