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他还是无法接受鲁晓娟和田文军。
离开福利院,鲁晓娟问田鹏:“你想跟妹妹住在一起吗?”
田鹏点头,他当然想了。
“妈妈把妹妹接回家好不好?”
田鹏惊讶地看着鲁晓娟。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做到!”
田鹏听完之后,主动伸手去拉鲁晓娟的手。
鲁晓娟牵着田鹏的手,这是孩子回来之后,这么久第一次主动牵着她的手。
鲁晓娟昂着头,怕自己的眼泪会忍不住流下来。
她激动的难以自已,这么久了,终于孩子开始尝试接受自己了!
她捂着嘴,想哭又想笑!
阴霾仿佛随着那一只主动递到她手里的小手而散开,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的美好。
李红琴带着律师高夏去找工友唐青山,可是唐青山一听要录音,立马改口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让高夏很生气,转身就走。
因为如果不能证明吉芳真的是弃婴,那么这个事情根本没的谈。
李红琴知道了唐青山是因为怕麻烦所以不愿意作证,为此她给对方留下了自己在这里住的地方,希望唐青山晚上能去找她。
为了吉芳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看到这里很多人越发地矛盾起来。
当天晚上,唐青山去了招待所,李红琴用自己作为代价,让唐青山答应做证了。
一个女人为了孩子,付出了所有,可是偏偏她又是人贩子的妻子,可以说让人既同情,又厌恶。
同情她为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也证明,她的确是把吉芳当成了亲生女儿来疼,可是却也厌恶她的作恶。
或许吉芳的确是捡来的,可是吉刚呢?
李红琴是否真的如她所辩白的那样不知情?
田鹏被拐卖时已会说话,记得爸爸妈妈,如果当真如别人所说,一路哭闹不止,那么很难相信与他朝夕相处的李红琴会对其来历一无所知。
显然她绝对没有她自己所说的那么无辜!
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可以为她的沉默提供各种解释:一个自以为生不出孩子的女人,盼子心切,又迫于丈夫的淫威,一个被迫胁从的弱势者,似乎合情合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以无辜受害者身份表现出的那种问心无愧同样合情合理。母爱绝不是可以剥夺他人亲子之爱的借口,尽管类似的罪行在人类历史上屡见不鲜。
有了唐青山的作证,高夏带着李红琴来到福利院。
但是院长还是拒绝了让李红琴见吉芳,而且他还告诉他们,就算是真的,可是吉芳也绝对不可能被李红琴收养。
“过去也有很多买孩子的家长来找我们想见孩子,我们都一一拒绝了!”
高夏说李红琴的情况不一样,但是院长依然不同意!
李红琴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你怎么那么欺负人?我三番五次来好话都跟你说尽了,我怎么就不能见我女儿了?”
只是有意思的是,李红琴的每次爆发,每次哭着说话,都反而给人一种逆反的感觉。
原本还对她有了一丝的同情的人们,此时此刻反而对她又恢复了原本的反感。
而院长可不惯着她:“你不要吵,你要吵你出去!”
李红琴猛然站起身来,愤怒地道:“我见她一面怎么了?我就是要见她,你如果不让我见她,我明天就去告你们福利院!”
院长也猛然起身:“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明天就去法院告你们福利院!你挺清楚了吗?”李红琴不顾高夏的阻拦威胁道。
“人民法院为人民,但是绝对不为无理取闹的人!”院长一点都不在意李红琴的威胁。
“你根本就是欺负我,你就是看不起我们是不是?我们怎么就不能把小孩养好了?”李红琴的话,其实大有那种“你歧视我”的黑名贵的样子。
可以说这种激动和她的话,反而让人觉得可笑。
特别应对她最早说的那句:“我们都是老实人!”
她老实吗?
院长也终于说出了鲁晓娟已经正式提出申请要领养这个孩子。
听到了鲁晓娟的名字,李红琴终于没有办法再闹了。
离开福利院后,在车上高夏告诉李红琴,她不可能再要回孩子,因为法院也不可能把孩子重新送回人贩子家礼。
街上,在拐卖儿童抗议现场,李红琴看到鹏鹏,不顾一切的冲过去,紧紧地抱住了自己儿子,忘情地留下眼泪。
有人问:“这是谁啊?”
鲁晓娟回答:“人贩子的老婆!”
如果说普通人对人贩子就算是厌恶,反感,但是听到一个人是人贩子的老婆,也顶多是指指点点一番。
但是对于这些个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对人贩子,却是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
于是:“你还有脸来!?”“把儿子还给我!”“打死她!”
一群失去孩子父母,近乎失去理智地,愤怒地捶打着她,一巴掌,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他们在发泄着心中的怒火,发泄着对人贩子的恨意,而此时此刻的李红琴像是田文军一样绝望,无助……直到最后下跪,缓慢收起的一只手……。
此时的李红琴她就像土地一样,吸收了所有的惩罚和怨恨……承受了所有不属于她的罪责。
这一幕,没有刻意的煽情,也没有一个主观的对错,只是将这一幕平铺直叙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有错吗?
没有,他们有理由痛恨人贩子,同样的也有理由痛恨李红琴,因为,他们的孩子,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人贩子让他们失去了孩子,所以,知道李红琴是人贩子的妻子,他们怎么可能忍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