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搞的如此狼狈,甚至如果不是对方放过自己,米尔斯此时已经凉凉了。
所以这自然让他怒气上涌,直冲脑门,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之前那个人就是连环谋杀案的凶手。
他来到对方的门前,就想破门而入,显然他已经被怒火冲昏了头,他没有追上对方,反而让对方逃走,而且关键是,该死的还用枪顶着自己的头。
生死之间走一遭的米尔斯,此时此刻,哪里还管的了那么多?
同时也把他的性格展现的淋漓尽致,年轻有野心,可是同样的易怒冲动,好在身边还有一个沙摩塞这样的老警探,他阻止了米尔斯。
因为他知道,如果此时此刻米尔斯真的直接破门而入,那么就算找到凶手的证据,可是因为他本身这个举动是违法的,这反而会成为一个巨大的漏洞,到时候就算找到证据也根本不合法。
米尔斯仿佛真的被劝服了,说等有搜查令了再来。
然而下一刻,当沙摩塞以为他真的被自己说服了的时候,他却是猛然一脚踹开了门。
这个举动,让影院内的观众也是目瞪口呆。
什么叫做冲动?
什么叫做易怒?
这就是啊!
沙摩塞说了那么多,他根本就没有听进去,或者听进去了,但是怒火已经支配了他的理性。
“好了,再争也没用了!除非你能把门修好!”
很多人能理解米尔斯此时此刻的愤怒的做法,但是同样的也有人大摇其头,果然不冲动,那还叫年轻人吗?
不过,他的我行我素,却让沙摩塞都忍不住爆了粗口,可以想象,平时一向温文尔雅的沙摩塞都被惹的爆粗口了,他此时的愤怒显然不比米尔斯少。
但是米尔斯并不是完全无脑,他为自己的破门而入找了个借口,或者说法理上的理由。
他找了一个人来报警,然后教对方怎么说,给了他合理破门的理由。
沙摩塞只是在一旁看着,一声不吭。
他和米尔斯一起进了房间,这个疑似凶手的房间里面,果然有着诸多的东西都似乎在证明着,凶手就是他!
特别是还在这里找到了之前的死者维克多的手!
很明显,这的确是凶手的容身之处。
但是这却又让观众疑惑,难道那个人真的是个神经病?真的是他吗?
这个时候,他们看到了一道门内有红光。
两人都缓缓地靠近那扇门,门打开了,这里似乎是个暗房,里面是满满的几排书架,而恐怖的是,书架上并不是书籍,而是摆满了笔记本,上面还挂着他作案的照片,有那个暴食者死胖子的,也有之后那个律师高德的,更有之后的懒惰的维克多的。
突然米尔斯找到了一叠照片,那个人他们见过,就是之前的那个记者!
虽然找到了凶手的住所,但是他们却没有找到任何一枚指纹,而沙摩塞在看着凶手留下的笔记本,那一本本笔记本加起来竟然有两千本,里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
“人是可笑的傀儡,在破舞台上起舞,以跳舞,做A为乐,完全不关心世界,不了解自己毫无价值,人并非因此而生今天坐地铁时,有人找我搭话,他言之无物,无聊地谈论天气,我尽力让自己和气,但是他的平庸让我头疼,我几乎没想到会.我突然吐了他一身,他很不快,但是我禁不住笑”
这些笔记本都没有日期,也没有明显的摆放次序,但是全是对方的心里写照。
因为笔记本太多了,哪怕叫五十个人也要读好久好久。
这个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显得非常的刺耳。
米尔斯摸着电话线找到了电话,结果竟然真的是凶手打来的。
“我很佩服你们,没想到你们找的到我,想想我得有多震惊,我越来越尊敬你们了”
米尔斯刚想说话,可是却被凶手约翰打断了:“不,不,你们听着,我要调整计划,由于今天的事情,但是我得来电表示佩服,抱歉打伤了你,但是我迫不得已,接受我的道歉好吗?”
凶手的声音竟然显得无比的诚恳,仿佛真的很认真地跟米尔斯道歉一般。